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户籍管理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婚姻状况变更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8-13 11:27 信息来源:区公安局 浏览次数: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01-09

第十七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 2020-05-01 第六章 户口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 第六十四条 申报户口登记事项时,应如实申报项目内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与申报事由相关的材料。发现登记事项差错的,应当及时申报更正;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户口登记事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民族以及户主、与户主关系、曾用名等项目。 第八十七条 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兵役状况、职业等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的,凭本人的学历证书、结婚证等有效证件或凭证材料,申报相应变更更正登记。

市级法律依据

 

县级规定

 

、受理机构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派出所(办证中心)

、决定机构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派出所(办证中心)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公民户口登记的婚姻状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持居民户口簿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变更后信息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结婚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离婚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死亡证明(配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配偶信息无法直接共享调用,需上传证明原件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理地点: 衢州市衢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府前路8号)三楼公安F3F7、F11一窗通办窗口;衢州市衢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府前路8号)三楼公安F3、F7、F11一窗通办窗口;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人民政府(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富衢线边(305省道云溪乡云溪村))便民服务中心公安A01、A02窗口;衢江区杜泽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铜山溪西路38号)公安A01、A02窗口;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人民政府(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上方村朝阳路2号)便民服务中心公安A01、A02窗口;衢江区莲花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莲花村)公安01、A02窗口;衢江区高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墩篁路31号)公安A01、A02窗口;衢江区大洲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沧青路6号)公安A01、A02窗口;衢江区湖南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湖南路26号)公安A01、A02窗口;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白马街118号)公安A01、A02窗口;

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

当场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核准

当场受理

 

 

审批工作人员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拟准予意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拟不同意意见。

决定

当场受理

 

审批工作人员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当场内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当场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当场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审批结果名称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0-3835078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0-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府前路8号)三楼公安F3、F7、F11一窗通办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全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府前路8号)三楼公安F3、F7、F11一窗通办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全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人民政府(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富衢线边(305省道云溪乡云溪村))便民服务中心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江区杜泽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铜山溪西路38号)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人民政府(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上方村朝阳路2号)便民服务中心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江区莲花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莲花村)公安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江区高家镇便民服务中心(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墩篁路31号)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江区大洲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沧青路6号)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江区湖南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湖南路26号)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便民服务中心(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白马街118号)公安A01、A02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工作日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颁布的工作日为准)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0-3835078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无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