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37/2025-73215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衢江区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16 14:43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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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聚才用才平台,推进我区学术技术创新根据《关于激励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衢江区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

二、评选数量

本次拟评选级专家工作站5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已与1名以上市外专家签订合作协议,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其中,企业还需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研发、教学或创作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3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3

(三)合作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先进性,对我科技、农业、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和辐射作用。

(四)有明确的合作项目(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专家和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

(五)双方合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登记证、研发机构批文、专家简介、专家身份证、专家职称证书、与专家签订的协议、与专家合作的项目、完成合作项目(课题)的经费预算、本单位主要研发、教学或创作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或其他证明其工作性质的材料。

2、专家合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含专家对接)佐证材料。

3、单位现承担科研项目立项材料、单位研发机构或人才平台批文。

4、工作站2025-2027三年工作计划。

申报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资格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单位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导出《衢江区专家工作站申报表1)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区人力社保局,无主管部门单位直接报送区人力社保局。

(三)专家评审。经资格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区人力社保局按专业、单位性质组织专家评审。

(四)审定。经专家评审后,由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进行审定,最后确定区级专家工作站名单。

(五)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名单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发文公布并予授牌。

、相关政策

(一)重点支持。评选过程中,重点支持建有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拥有在研重大科研项目,或符合我区发展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设站。

(二)经费资助。经批准设立的区级专家工作站,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市级专家工作站将从区级专家工作站中选拔推荐,经批准列入市级专家工作站的,三年内给予3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第一年由市财政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第二、三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市级专家工作站3年建设期满经综合考核评为优秀的,资助期再延长3年。

(三)考核。布的衢江区专家工作站,按照《衢江区专家工作站建设暂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进入三年管理期,对考核合格的,继续给予后续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予以撤销。

(四)其他。工作站资助经费用于专家团队和自身配套团队的人才奖励比例不超过70%。工作站要制定人才奖励办法,并将奖励办法和工作站团队带头人、专家团队和自身配套团队成员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建站单位属事业单位的,其人才奖励费用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六、其他要求

《衢江区专家工作站申报表》纸制版于 2025 3 31日前报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联系人:徐红霞,联系电话:3838701地址: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大楼五楼516办公室(衢江区东迹大道277号)。

 

附件:衢江区专家工作站申报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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