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68/2025-7343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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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廿里镇 | 发文日期: | 2025-0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qjq.gov.cn)上公布,欢迎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廿里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廿里镇白马街118号,邮编:324012,电话:0570-2297602)。
一、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廿里镇明确由党政督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将《条例》纳入专职干部年度学习要求,深入理解《条例》精神,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制度,有序开展。廿里镇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实际要求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工作,实施信息公开的初审、审核、审发三项制度,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及时公开,保障知情。廿里镇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将群众关心的信息,如工作动态、政府年报等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度积极在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6 | 6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多局限于公告板、公告手册、宣传横幅等传统方式,运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互联网发布信息的比重较小;
2.政府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支持。
(二)改进措施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互联网等渠道,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多样化和便捷化程度;
2.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