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25/2025-73472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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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衢江区发改局2024年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现将本年度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组织保障
1.健全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根据年初机构改革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2.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积极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截至2024年底,我局在岗在编公务员16人,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考试16人,执证率达100%。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多次派人参加国家、省、市、区举办的执法培训,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投资条例》《节能监察办法》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目录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与审核流程表,组织执法科室针对性重点学习,将相关要求全面应用到现场执法中。同时在衢江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中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确保执法有据、执法有序。
二、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办事流程,形成“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在住建、规划、经信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了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最多80天”。同时根据上级安排开展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工作日”改革试点,通过“减事项、减字段、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成本”方式,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模式,进一步增强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2.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件事”集成改革。梳理形成机关内部场景化应用“一件事”(项目审批立项、标准地指标确认)并组织实施,浙政钉2.0平台上架的部门间办事事项内容规范正确,除涉密事项部门间办事事项100%上线,上线事项原则上实现100%线上办理,群众“一件事”、企业“一件事”协同高效办理。
3.依法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1-12月,区发改局共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255个:其中项目受理及建议书批复68个 ,涵盖教育、民生、交通、社会事业、新城区建设、新农业基础设施等各领域。完成可研批复107个,初步设计批复80个。1-12月,共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66个,总投资289.2816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6个。
4.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情况。2024年我局涉及有关“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目前有节能监察、油气管道监督检查、粮食安全检查和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为检查,已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在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即时检查时运用手机“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将检查内容和结果通过手机端上传,开启了“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新模式。
5.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审核。目前,我局没有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的文件。
6.加强法制学习和宣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领导班子带头提升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综合能力。紧密对接国省出台的法律法规,我们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法律培训与宣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我们迅速通过会议培训、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
三、下一步计划和工作
一是强化学法意识。对照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宪法、党章党规的学习,着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拓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结合各类有利时机和时间节点,不断加大发改政策法规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策法规的知悉度、影响力。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实施。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各类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