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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37/2025-73212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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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衢州众欢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拖欠4名员工工资共计27275元,具体拖欠情况:拖欠高学云2024年8月至9月工资8000元;付一帆2024年8月至9月工资10375元;卢南林2024年9月工资2600元;黄娟2024年10月至11月工资6300元。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指令如下:请于2025年 1月17日上午 11:00 前支付以上4名员工工资共计27275元,并将支付凭证至本单位。拒不执行本责令(限期)改正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 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人:宋永广、周丹晨
电 话:0570-3838669、0570-3838932
地 址:衢江区求德路 66 号社会治理中心 1 楼 8 号窗口
附件: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衢区人社监令字〔2025〕1号) .pdf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