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成效
(一)聚焦助企惠民,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一是市场主体稳中有进,2024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5878家,同比增长4.85%。二是民生实事高效完成,高质量完成建设中小学“示范食堂”7家,放心农贸市场3家,阳光小作坊44家,养老助餐机构“阳光厨房”12家。承办全省首场“百姓点检”现场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百姓点检”快检服务共1000余批次。三是消费环境显著改善,2024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787件,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98.53万元。四是平台经济发展增效,2024年,培育省级“绿色直播间”3个,全区平台企业的营业收入达36.02亿元,同比增长14.19%。成立全市首个“骑士学院·暖心驿站”,打造“骑手友好”城区。
(二)聚焦改革创新,高标准助推质量强区。一是稳步推进质量提升,在全省质量月启动仪式上作为唯一县级局作经验交流。建成全省首批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基地。二是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衢江区“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入选全省标准国际化成果。衢江区首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标准兴农助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全省探索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路径建设案例,获浙江日报专题点赞。实施“两新”标准提升行动,“以标准提升助推厨具领域换新升级”入选全省“两新”标准提升案例(衢州唯一)。三是强化品牌强区战略,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5个,衢州刘家香山茶油成功入选“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名单。四是深化知识产权增值化改革,2024年获知识产权领域省级试点3项,承办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活动,与杭师大合作推进“6+X”知识产权增值化服务,兑现知识产权奖励资金507万元,位列全市第一。浙江(衢江)通用高分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通过省级备案。
(三)聚焦平安建设,高质效开展监管执法。一是法治监管全面推进,开展电子计价秤、涉老产品等领域消费乱象整治,2024年共查处各类案件667件,同比增长36.12%。二是信用监管一体赋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增效,省“3+10”重点指标中协同高效监管执法率,处全省第一方阵。三是“四大安全”严守底线。在全市率先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四改融合”,在全市率先完成住宅电梯物联智控系统(含阻入系统)安装任务,全省首创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推动三叶青种植基地全省首批通过中药材GAP延伸检查。
二、不足和原因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1. 行政执法专业人才不足:监管力量薄弱,与承担的繁重市场监督任务不相适应。
2. 创新意识有待增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
3. 法律学习系统性不足:存在以执法办案工作代替学习的情况,缺乏对法律法规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4. 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健全工作机制: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2次、法治专题学习4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1次,按要求完成法治示范市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
2. 严格执法监督: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8次,完成近三年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共1700余个,均已完成整改。
3. 深化普法宣传:组织拍摄的普法微视频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普法微视频一类作品和二类作品,是全省唯一一个蝉联此项荣誉的区县局;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获登中国市场监管报头版,该活动连续三年获登中国市场监管报头版,连续两年被省级杂志录用。同时,我局通过市场监管报、E览衢江等平台发布普法推送40余篇,阅读量超3万余人次。
四、2025年工作思路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思路如下:
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
2. 增强创新意识: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3. 强化法律学习: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系统性法律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4.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秩序、产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