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统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成效
(一)坚持党建统领,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新标杆”。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突出管党治党总抓手,充分发挥党建“三个用来”的作用。二是围绕“转作风、强纪律、敢担当、讲团结、精业务、提能力”大讨论活动,举办15期“两专”大讲堂。三是深入开展政绩观偏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等7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党纪廉政教育,正风肃纪得到有效提升。
(二)优化空间格局,开拓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新局面”。一是规划引领支撑“五城建设”。2024年6月底省政府批准《衢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1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编制,规划布局重大项目800余项。二是空间协同赋能“青年衢江”。深入推进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及配套提升规划研究,全年完成规划许可项目63个。三是城乡融合推进“共富集聚”。完成40个村庄规划修编,村庄布点规划成果已获区政府正式批复。
(三)强化要素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指标争取。全年争取26县民生及产业项目、省政府督查激励、批而未供及存量盘活奖励等各类指标2246亩,保障52个重点项目。二是土地供应。“处置+供应”双轨并行,完成土地供应88宗共2271.18亩。三是矿产资源供应。高效推进葱山熔剂用灰岩矿出让,完成杨源岭萤石矿探矿权转采矿工作。
(四)规范权力运营,严格落实自然资源监督检查总要求。一是开展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整改。2023年上海督察局交办5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核销52个,未整改到位1宗;2024年交办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卫片执法监督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以来历史卫片41宗,整改到位17宗;2024年“零新增”问题共4宗,已全部整改到位;春雷行动违法问题5宗,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排雷”行动违建庭院问题整改材料已上传系统举证。三是开展双随机监管检查。双随机抽查事项认领11项,已检查11项。其中,跨部门联合监管9项,本部门检查2项,跨部门检查2次,本部门检查2次,跨部门联合监管比例为50%,已完成全年双随机任务。
(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零败复败诉总目标。一是2024年除了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外,收到依申请公开26件,补正14件(其中3件逾期未补正),答复22件,结转1件。二是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4件,已全部驳回。三是2024年收到行政诉讼5件,其中驳回4件,开庭后尚未判决1起。
(六)加强法治宣传,确保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稳提升。一是做好普法宣传。利用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和12.4宪法宣传周,组织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宣传。利用区省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对广大市民和外地来宾宣传自然资源和耕地保护知识,定期播放法律法规宣传片。三是大力培育法治人才。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重点领域“以案治本”分析研判会6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利用资规大讲堂和“两专”人才培训机制,培养法治人员专业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不够熟练,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定和依据的理解不一致,存在部门职责不明晰的情况,导致部门之间出现推诿现象。
下一步工作: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部门协同,利用典型案例和法院判例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业务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依托“两专”大讲堂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宪法、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国土空间条例等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和培训。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咨询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未发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失职失责等行为。
(三)加强普法宣传,切实落实普法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围绕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强化党建统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教育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教育,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一是有效整合和争取各类指标。二是加快“五未地”处置工作,争取批而未供及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奖励指标。三是继续规范项目审批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加强批后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落实好土地征收和项目报批。
(三)加强源头管控治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一是积极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报批、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二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三是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整改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履职尽责担当,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应对复议诉讼,力争败复败诉率为零。二是加强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双随机”监管和违法建筑确认工作。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全力推进积案化解。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建设深入人心。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有条件的乡镇所创建自然资源法治微阵地,建设法治宣传角,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延伸到乡镇一线。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