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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 09:48 信息来源:双桥乡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乡政府同意,现将《双桥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双桥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江区双桥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双桥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衢江区双桥乡年产150万斤清水鱼基地项目

双桥乡人民政府

双桥乡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需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025年10月底前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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