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衢江区后溪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0 11:33
信息来源:后溪镇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后溪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后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衢江区后溪镇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江区后溪镇数字化食用菌共富产业园项目 | 衢江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 衢江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 《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6月 (1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2月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3-4月集体讨论决定) |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公众参与(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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