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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衢江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0 10:31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农财两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动物防疫体系相关项目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39号)的要求,现就2025年衢江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重点支持按照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规划布局,全面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以及动物防疫、环境保护、生物安全、安全生产等要求,改造提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配套完善收集、暂存、转运等体系,加快推进处理体系布局科学化、建设合规化、收集网格化、运行规范化、监管数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用于无害化处理、废气污水处理等环保、病原学检测、高温洗消、数字化应用等设施设备,专业收集车辆、冷库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三、财政支持方式

科学核定投资额度,严格区分与其他固废、危废等合建项目。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改造提升省补资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50%且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注意事项

各有关乡镇(街道)及时通知有关主体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严格审核并落实各申报项目主体的项目建设各项前置条件,特别是涉及项目建设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立足规范优化、提质增效和可持续运行,强化谋划论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等,拟申报的项目,应已具备实施条件。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简表纸质版,于3月17日前报送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8753633。

附件:1. 衢江区2025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简表.docx

          2. 衢江区2025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x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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