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衢江区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1 14: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现将《衢江区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25年3月11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州市衢江区湿地保护规划 | 衢江区林业局 | 森林资源科 | 《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5年12月底前 |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