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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5/2025-740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18
发布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85/2025-7405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5-03-18

  • 发布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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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8 15: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浏览次数:

       浙江华电衢州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中国浙江省衢州市境内,距离衢州市区约40km,距离省会杭州的直线距离约296km。上水库利用已建的湖南镇水电站水库,下水库利用已建的黄坛口水电站水库。电站装机容量为298MW2×149MW)。电站主要由输水系统、半地下厂房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本电站上水库利用已建的湖南镇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30.06m,相应库容15.82亿m3;死水位190.06m,死库容4.48亿m3总库容20.6亿m3。下水库利用已建的黄坛口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13.23m,死水位103.73m,设计洪水位113.23m,校核洪水位113.63m总库容0.82亿m3

工程的主要任务:承担浙江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任务。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1

序号

河流名称

与工程的位置关系

长度(km)

水环境功能区

水质目标

保护要求

1

乌溪江

、下库所在河流(衢州境内湖南镇水库库区水域至下水库黄坛口水库下游的乌引大坝)

42

钱塘61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钱塘70保留区、钱塘62工业、农业用水区

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类污废水的治理,各种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加强工程水污染源管理和控制,工程所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2

湖南镇水库

上水库

/

钱塘6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钱塘70保留区

3

黄坛口水库

下水库

/

钱塘6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工程区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名称

位置关系

最近距离

规模

保护要求

湖南村

下基坑道路西南侧

25m

50

加强施工管理和污染控制,使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同时使敏感点和周边的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湖南镇中心小学

下基坑道路西侧

250m

能容纳约600名学生

里坞

至渣场道路东北侧

150m

10

破石村施家小区

进场公路东北侧

5m

50

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

工程占地范围内

占地涉及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中的小湖南管理服务区和乌溪江宣教展示区中的水利文明展示小区

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

工程位于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控制带

本工程位于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的外围保护控制带,与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7km

 

工程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

保护对象

保护要求

评价范围内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以及区域生态系统、陆生野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和古树名木等。

保护工程所在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动植物,禁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施工期加强对鱼类的保护,运行期合理开发和利用水力资源,保障大坝下游河段内生态环境用水的需要,减缓工程建设对减脱水河段的生态影响。采取有效、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施工结束后,对各类临时施工场地实施植被恢复。对工程占地区的古树名木、珍稀保护植物采取避让或移栽等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清淤余水、隧洞施工废水等,工程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运行期电站运行除蒸发渗漏外不消耗水量,上下水库水体循环运行,对水库水质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采取有效、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减少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量,施工结束后,对各类临时施工场地实施植被恢复,预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预计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声环境影响较小。

电磁环境影响:工程建成运行后对周围电磁环境影响可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4k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各类污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绿化等,不向周围水体排放。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弃渣场地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建设,对华东电网调峰、安全稳定运行作出较大贡献,对区域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区保护动植物及水土流失的影响、水环境影响等方面。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免不利环境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无较大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联系电话:0570-3832316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建设单位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0-3118922    邮箱: *********@qq.com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0号华电大楼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56627618    邮箱:sun_y7@hdec.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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