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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5/2025-740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18
发布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85/2025-7404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5-03-18

  • 发布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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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2025-03-18 15: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浏览次数: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衢江区信安东路东延伸段(川汇路上山溪东岸)工程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起点为信安东路与川汇路交叉口,沿信安东路现状道路继续向东延伸,经缪家、石棚,上跨上山溪,终点接建成的港区疏港公路成的港区疏港公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信安东路东延伸段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道路功能建设,速度60公里/小时。新建道路长1.96千米,宽50米,其中含跨上山溪桥梁一座,长456.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绿化、亮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沿线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环境空气:

项目建设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现场、堆场等的扬尘以及沥青废气,其中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可以采取加强施工场地和堆场管理、加强车辆和设备管理等措施,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水环境:

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桥涵工程施工对水体的扰动、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桥涵施工过程中不在该地块内排水。禁止在该区域内设置堆场等,废水引流排入其他区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水体的扰动。泥浆水、机械油污水分别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

噪声:

针对可能发生的影响,在相应路段施工中,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噪声:

4a类达标距离:营运近期昼边界线外可达4a类标准,营运近期夜间的达标距离为17m;营运中期昼间边界线外可达4a类标准,营运中期夜间的达标距离为25m;营运远期昼间边界线外可达4a类标准,营运远期夜间的达标距离为31m

2类达标距离:营运近期昼间和夜间的达标距离分别为24m37m;营运中期昼间和夜间的达标距离分别为31m47m;营运远期昼间和夜间的达标距离分别为38m56m

上述达标距离是在道路两侧完全空旷情况下计算得到的,实际情况中,考虑到地形、建筑物遮挡等其它因素,实际的达标距离要小于计算的理论值。

根据立面预测结果可知,受距离衰减、地面吸收和空气吸收的综合影响,本项目现状及规划敏感点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环境空气:

为了改善道路沿线局部小气候,改善大气环境,美化公路景观,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根据道路规划的要求与主要居民区之间布置一定的绿化林带,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并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

路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污废水污染水体。平时加强车辆管理,并做好路面清洁工作以及加强对道路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径流水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一)大气环境

施工期

①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

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

③离敏感点较近的路段施工时做好定时洒水、设置临时施工屏障如防尘网等;

④选择临时堆场和建材加工场地时应避开村庄、人群集中地,对易散失冲刷的物资(石灰、水泥等)要求不能在露天堆放;

⑤注意施工车辆保养;

⑥采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件,沥青不在现场拌和,并采用封闭式运输。

运营期

①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②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

(二)水环境

施工期

①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②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如在物料堆场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堆场上方设覆盖物;石灰、水泥等物质不得露天堆放;做好用料的时间安排,减少堆放时间;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以减少物料流失对水体的影响。

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标后就近纳管。

④桥涵施工过程中不在该地块内排水。禁止在该区域内设置堆场等,废水引流排入其他区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对水体的扰动。

营运期

加强车辆管理,同时需要做好路面清洁工作以及加强对道路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

(三)声环境

施工期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

②高噪声机械和临时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点;

③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

④靠近敏感点侧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些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征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将施工作业的时间安排预先告知沿线单位,以便取得谅解;

⑥加强施工期间的环保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⑦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同时在施工作业场地内车辆运输也应尽量避开靠近外围路线。

运营期

①考虑采用低噪声路面,从源头降低噪声的影响;

②将行车道集中到道路中部、降低路面坡度,减少机动车噪声对道路外界的影响;

③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等,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也可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可有效降低人的感觉噪声级,减小主观烦恼度;

④维护路面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⑤全路段设置禁鸣标志,避免由鸣笛导致的交通噪声增大情况,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

⑥要求建设单位预留部分资金,规划敏感目标建设过程中,于道路侧同步建设实体围墙;

⑦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

清表土可用于路基边坡、绿化等,其余不能利用的部分应送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动植物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工程沿线虽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植物,但也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避让、移植等措施尽量保存野生植株。

②施工期间除工程建设需在永久占地进行植被清理外,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植被砍伐,有条件的区域应进行就近移植。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工程沿线虽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也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②施工期间遇常见的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严禁施工人员对区域一般野生动物捕杀。当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③工程施工期间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当地动物医疗机构(兽医站)进行抢救。

3)水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减小对鱼类生境的直接影响。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向沿线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

②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严禁将桩基钻孔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水体,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

③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主要是鱼类)的影响。

2、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

1)道路两侧路肩绿化

为改善道路环境,在公路两旁的用地范围内(包括挖填边坡、护坡道)进行绿化。填方边坡绿化主要采用植草和植小乔木等形式,对于一般路堤路段采用撒播草籽或植草皮形式,对于全填路段,在路堤边坡植草的基础上,在路提边坡护坡道栽植灌木绿化路堤。路堑边坡采用TBS植草防护。树种应优先选择当地有的物种,避免引来外来物种,影响当地物种的种群结构。

2)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措施

临时工程占地如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对占用的农用地仍复垦用作农用地,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对占用的林地、荒地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平整场地,并充分利用清表弃土,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衢江区信安东路东延伸段(川汇路—上山溪东岸)工程属市政道路和桥梁建筑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衢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衢州港区内部交通路网结构,改善现有道路的交通条件和服务水平,推动沿线经济发展,为区块的开发建设创造便捷的交通条件。

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将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使当地能够维持目前环境质量,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和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衢江区信安东路东延伸段(川汇路—上山溪东岸)工程》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联系电话:0570-3890106

2)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8******20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工187******13

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88幢颐高广场A1211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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