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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025-741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31
发布单位: 衢江区政府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2025-7415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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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5-03-31

  • 发布单位:

    衢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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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衢江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31 17:43 信息来源:衢江区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重新确认区行政执法主体并予以公告。之前公告文件与本次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因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衢江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025年3月31日


衢江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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