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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衢江区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09:26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关于抓好土壤健康培育与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的通知》(浙耕肥发﹝2025﹞21号)文件精神,衢江区被列为2025-2027年土壤健康培育试点,现面向全区家庭农场等农业企业遴选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衢州市衢江区内的早晚稻、单季稻-油菜、柑橘、茶叶、设施蔬菜、茭白规模种植主体,全区实施总面积2000余亩。

二、申报条件

(一)在衢江区区域内,粮油作物承包及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早晚稻连作,单季稻、油菜<或绿肥>轮作);经济作物承包及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柑橘、茶叶、设施蔬菜、茭白)。

(二)承包种植作物相对连片。

(三)申报地块具有明显土壤障碍因子。

(四)信誉好、责任心强、参与积极性高。

三、实施内容

项目着力打造一批土壤健康培育基地,创新高质高效培育技术,强化典型引领,推进土壤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优化产地环境,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粮油、柑橘、茶叶、设施蔬菜和茭白等耕地土壤健康培育技术模式。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要求

(一)提供农业企业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承包合同。

(二)根据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的方式并填写《衢江区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经乡镇(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送至区农业农村局516办公室。为扩大技术措施应用覆盖面,每个乡镇申报1-2家实施主体。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后续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董祥伟,联系电话:0570-8753738。

附件:衢江区土壤健康培育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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