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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025-74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衢江区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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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2025-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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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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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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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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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24 09:00 信息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4.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

5.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办理民事申诉案件等。

6.开展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申诉案件等。

7.开展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

8.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9.按照任免审批权限,协同区委管理、考核干部,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10.负责本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和管理工作。

12.贯彻检察工作方针,确定和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13.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院本级预算。

二、2025年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2202.22万元。

(二)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2202.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7.15万元,下降6.7%,主要是项目有所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2.22万元(上年结转66.3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2202.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7.15万元,下降6.7%,主要是项目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3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38.39万元,占74.4%;日常公用支出299.89万元,占13.6%;项目支出263.95万元,占12.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2.2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02.2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73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07万元。

(五)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2.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15万元,下降5.7%,主要是项目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737.98万元,占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4万元,占10.0%;卫生健康支出110.13万元,占5.0%;住房保障支出133.07万元,占6.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288.5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本级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17.5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431.9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检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6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5.8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9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5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6.5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6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3.0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8.2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63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29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政府性基金项目已完成。

(八)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人民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54.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9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区来院公务活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8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更新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人民检察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57万元,增长20.3%,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人民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7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3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3.9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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