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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025-74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衢江区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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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2025-7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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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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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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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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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24 08:30 信息来源: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政法委 浏览次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衢江、法治衢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涉稳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全区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政法委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5年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政法委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法委2025年收支总预算1233.88万元。

(二)关于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123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8.89万元,下降51.9%,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88万元(上年结转265.89万元),占100.0%。  (三)关于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123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8.89万元,下降51.9%,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3.08万元,占33.5%;日常公用支出64.70万元,占5.2%;项目支出756.09万元,占61.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3.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33.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0.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7万元。

(五)关于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28.89万元,下降51.9%,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01万元,占50.2%;公共安全支出490.20万元,占3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0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29.20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36.1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98.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48.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72.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等。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45.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415.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5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费用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95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17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7.7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1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日常公用支出64.7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政法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

上年持平。

(八)关于政法委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政法委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省级部门、业务往来公司等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通、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政法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1%,主要是社保缴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法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9.8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政法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56.0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_政法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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