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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3/2025-74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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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83/2025-7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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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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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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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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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24 09:10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定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衢江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九)指导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二十)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并发布质量公告。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组织制定检查制度,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点复杂案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二十二)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验检测、审评和监测机构业务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衢江区检验检测中心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衢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预算、下属事业单位衢江区标准化与品牌研究院预算、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衢江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预算。

二、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983.91万元。

(二)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5983.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8.90万元,下降13.6%,主要是大科创、大商贸等政策兑付资金未列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3.91万元(上年结转360.60万元),占100.0%。
  (三)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5983.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8.90万元,下降13.6%,主要是大科创、大商贸等政策兑付资金未列入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3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898.69万元,占65.2%;日常公用支出684.77万元,占11.4%;项目支出1400.44万元,占23.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83.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983.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38万元。

(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83.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52.88万元,下降12.4%,主要是大科创、大商贸等政策兑付资金未列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3.74万元,占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11万元,占9.1%;卫生健康支出273.67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304.38万元,占5.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8.16万元,主要用于反走私相关专项工作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3010.9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经营主体管理(项)4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经营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3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79.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35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战略专项工作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12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商品质量抽检的专项工作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8.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1274.0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8.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6.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4.6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5.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8.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04.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83.47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89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8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86万元。主要是上年存在衢江区“3+X”特色产业扶持政策兑现资金。


(八)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36.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接待省局及其他市县业务交流专项检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缩减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3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安排公车购置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衢江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4.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6.97万元,增长37.6%,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3.5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00.4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经营主体管理(项):指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经营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区市场监管局))_2025-04-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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