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09:38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衢州兴隆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12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单位)已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若有陈述、申辩意见,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70--2830152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