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区就业见习单位:
为加强就业见习单位动态管理,健全就业见习单位良性进出机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精神,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见习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合格单位(21家)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圣效化学品有限公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君悦佳奥汽车有限公司
衢州建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衢州市衢江康仁护理院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衢江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市衢江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浙江日新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浙江玖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纤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爱吉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江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荷鹭乳业有限公司
浙江勇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衢江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估不合格单位(5家)
浙江志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美安普矿山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财管道衍生产品有限公司
衢州广泽商务秘书有限责任公司
衢州美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结果运用
评估合格的单位继续保留见习单位资格,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不再新增见习人员、延长见习时间,在现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退出见习单位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