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803-035/2025-74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 |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章月桂: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衢县岭头乡人民政府于1994年10月27日办理的你与罗水昌结婚登记行为,注销结婚证。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衢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衢江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