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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99/2025-747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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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299/2025-7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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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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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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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6 12:33 信息来源:衢江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切实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提升生育保障服务水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15号)精神,现就生育津贴支付方式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25年7月1日起,本区范围内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下列人员,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指定账户: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女职工。

2.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二、申领方式

1.参保人通过浙里办APP—生育登记—在线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结算后,自动触发生育津贴无感办业务。

2.未进行无感申办的参保人,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出院手续后,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生育津贴支付自行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参保女职工原则上在产后或术后次年12月31日前,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需确保参保缴费状态正常,提前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影响津贴申领。

2.用人单位可登录浙江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表打印”查询本单位发放生育津贴女职工名单及金额。

3.政策咨询:0570-3838334


衢州市衢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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