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民政局关于转发《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6 10:23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号)及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的相关文件。
二、申请条件: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申请材料:无
四、申请流程: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首次发放,由“浙里康养”应用提前1个月将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信息推送村(社区)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审核申请补发,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生成津贴发放清册,并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发放,原则上发放到具备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中。此后自动发放、核减。
五、补贴标准:
(一)80周岁-8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
全市统一标准为60元/月·人。
(二)9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
柯城区、衢江区、常山县:90周岁-99周岁150元/月·人;
龙游县:90周岁-98周岁160元/月·人,99周岁1000元/月·人;
江山市:90周岁-93周岁120元/月·人,94周岁-98周岁210元/月·人,99周岁1260元/月·人;
开化县:90周岁-98周岁60元/月·人;99周岁1000元/月·人。
(三)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国家目前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金为300元/月·人,衢州市要求不低于500元/月·人,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财政状况相应调整补贴标准,目前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调整至1000元/月·人,江山市调整至1260元/月·人(各地均含国家补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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