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生态办公室、有关单位和养殖主体: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衢江区生猪生产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衢江农财〔2025〕11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上半年生猪引种补贴、能繁母猪存栏补贴和生猪综合保险费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时间
衢江区域内规模生猪养殖主体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支公司。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止。
二、申报补贴及有关规定
(一)生猪引种补贴。
1、申报条件。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企业)在不污染环境的基础上,根据设计产能积极引种补栏,扩大生产,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对规模养殖场(企业)引进符合补助标准的种猪(限母猪),财政给予每头300元的补贴,单个场最高限补60万元。
2、申报材料。衢江区申报承诺书、衢江区生猪生产发展补助资金申报表、销售种猪企业(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合格证、检疫证明、购买发票、汇款凭证以及落地报告(乡镇兽医现场核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能繁母猪存栏补贴。
1、申报条件。对自繁自养的规模场2025年6月25日存栏的能繁母猪,每头奖励50元,补助头数根据实际资金额度确定,如超出根据比例核减。
2、申报材料。衢江区申报承诺书、衢江区生猪生产发展补助资金申报表、生产台账、生猪大型养殖场(户)生产情况月度汇总表(需主体盖章和乡镇盖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生猪综合保险费补贴。
1、申报条件。在政策性保险基础上,积极推广实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对生猪养殖场(企业)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出售生猪,并投保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给予保费20%的补贴。
2、申报材料。由保险公司提供衢江区申报承诺书、衢江区生猪生产发展补助资金申报表、投保险清单和财务审计所需相关材料、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动物检疫证明等。
三、申报程序
本次扶持补贴实行一主体一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原则,相关申报材料需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后,发放补贴资金。
四、有关要求
申报主体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养殖业补贴。
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8753633。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