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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37/2025-74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04
发布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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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37/2025-746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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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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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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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社局向安徽汇京门窗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4 16:06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被调查人:安徽汇京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的情况,请你(单位)派员并携带下列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6月16日9时到衢江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求德路66号社会治理中心8号窗口)接受询问。劳动保障监察员:奚海天、王俊 联系电话:0570-3838669。

1.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4年1月-12月缪家小区二期项目栏杆安装部分工程从业人员花名册(须注明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进单位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日等);

3.2024年1月-12月缪家小区二期项目栏杆安装部分工程农民工劳动(劳务)合同;

4.2024年1月-12月缪家小区二期项目栏杆安装部分工程农民工的考勤记录; 

5.2024年1月-12月缪家小区二期项目栏杆安装部分工程农民工的工资表;

6.核实附件《关于缪家小区二期项目栏杆安装部分工程农民工投诉材料》中你单位被投诉欠薪的人员、金额等情况,并提供缪家小区二期项目栏杆安装部分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说明(须包含投诉的9人情况)。

 

不按本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我局穷尽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衢区人社监询字〔2025〕97号),现依法公告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衢区人社监询字〔2025〕97号).pdf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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