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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5年7月10日作出衢州科盛饲料有限公司新增一台3蒸吨/每小时半气化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0 16:01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浏览次数:

文件名称:关于衢州科盛饲料有限公司新增一台3蒸吨/每小时半气化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江环建〔2025〕12号

时间:2025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12号科盛生物质锅炉.pdf

公告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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