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公告公示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衢江区2026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储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09:25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进一步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加强“双强”项目储备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等文件精神,并参照2025年农业“双强”项目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衢江区2026年度农业“双强”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应有固定经营场所,用地符合规定。

二、项目支持范围

1.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满足当地粮油产业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老旧农事服务中心改扩建以及特色产业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2.现代设施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聚焦“土特产”发展,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禽、水产等产业的基础设施和农机装备建设。同时支持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方面。

3.种业振兴基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基地以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三、资金计划支持

1.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不超过300万元。

2.现代设施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农业设施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较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500万元。

3.种业振兴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200万元;畜禽保种场、种畜禽场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

2.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用地证明;

5.环评报告(畜禽类提供)

五、申报时限

从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用地等开工实施条件具备。

2.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需将项目申报简表、项目建设方案和其他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衢江区农业农村局327办公室,申报材料后续可根据上级要求补充或调整。


附件:1. 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docx

          2. 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docx

          3. 农业“双强”项目名称规范.docx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