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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9 09:51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农计发〔202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23〕2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衢州市衢江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主要生产环节设施装备配置提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试验示范与农艺农机融合试验示范等内容。支持在农艺农机融合基地基础上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和智慧农业基地,开展基础设施和老旧大棚提升改造,推进标准化种养设施、集约化畜禽养殖、新型陆基循环水产养殖等内容建设,以及提升改造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环境控制、无土(基质)栽培、预冷分级、产地保鲜等配套设施建设。聚焦“人工智能+农业”发展,支持在现代设施农业基地上配置智能温室、数智农机(农业机器人)、物联网监测、AI+疫病防控、精准饲喂与能耗监测等智慧农业相关设施设备,打造智慧农业基地。

(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补齐粮油产业服务能力短板,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以水稻集中育秧中心、专业育秧点等为重点建设内容,加快补齐农事服务中心育供秧、机插、精量播种等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拓展农作物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功能;对改(扩)建类农事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支持粮食烘干机、热风炉及粮食加工的设备补助。聚焦主导产业,依托现有粮油类农事服务中心拓展增加特色产业相关服务功能;经论证,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确有需要且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辐射作用的,支持单独建设服务特色产业的农事服务中心。支持依托农事服务中心开展无人机及机巢机库、维修保养点和低空遥感装备等硬件基础建设及设备配置,拓展“低空+AI”智慧农业服务功能。

(三)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其中畜牧方面优先支持无省级以上保种场的畜禽类资源保种场、浙系地方品种及高代次种畜禽场建设。

三、资金支持

1.现代设施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业设施或智能设备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较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500万元。

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建设导则》有关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要求实行分类分档补助,达到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相应标准的,单个项目按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三档补助;达到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不支持以往年度已享受农业“双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省级财政补助的项目再次申报该类补助。

3.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200万元;畜禽保种场、种畜禽场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填写《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经乡镇(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327办公室汇总。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郑文杰,联系电话:0570-8753340。

附件2: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docx

附件3: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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