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最终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和城市管理理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以及《衢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衢江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24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通信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1239室;电话:0570-3838032)。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2020年9月14日
衢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送审稿)
衢江区人民政府
二○二○年八月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最终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是新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试点城市,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2020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要求全省50%的县(市、区),到2023年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2020年6月,衢州市出台的《衢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9月底前,衢江区完成“无废城市”申报工作。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衢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衢江区大力开展了“五水共治”、“美丽衢江”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活力新衢江 康养大花园”目标,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衢江区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重要契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废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增强“无废产业”经济活力、健全“无废生活”体系、打造清洁“无废乡村”、强化危废安全保障。
2020年6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决策部署,衢江区以《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为指导,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本方案与衢江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地方规划相互协调一致。
衢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则
“无废城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最终处置量,将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和城市管理理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以及《衢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衢江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衢州市衢江区,区域面积1748平方公里。
(二)实施时限
实施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基准年为2019年。
2022年6月之后,在创建为省级“无废城市”的基础上,衢江区将持续完善“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并持续推进。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指标
2.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活力新衢江 康养大花园”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区位优势、人文优势,将“无废城市”融入衢江区城市管理理念,全面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深度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将衢江区打造成为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的样板工程。
2.2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衢江区现状与未来,梳理迈向“无废城市”目标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核心问题、薄弱环节,结合衢江区情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任务措施,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任务落到实处,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统筹协调,城乡一体。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融合,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业发展绿色转型、乡村振兴战略总体框架下,将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提升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相衔接,整体推进、补齐短板,协同提升城乡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监管。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建设过程中,紧抓机制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通过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提升固体废物全过程风险防控水平。
坚持责任明晰,健全机构。明确党委、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将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机构,强化试点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协调,保障试点任务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大花园建设核心区生态优势,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3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活力新衢江 康养大花园”战略目标,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及生产方式改变,进一步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无废城市”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全面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趋零增长、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增强“无废产业”经济活力、健全“无废生活”体系、打造清洁“无废乡村”、强化城市危废安全保障,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变,形成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管理的“无废衢江”新模式。
(二)阶段性目标
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启动,关联产业转型升级、生活垃圾分类、固体废物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营造浓厚的“无废城市”舆论氛围。
重点建设阶段(2021-2022年)。“无废城市”相关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类指标全面达成,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总结形成衢江区“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
持续推进阶段(2023年之后)。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得到普遍认同,实现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最小化。
2.4建设指标
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试行)》(浙土壤办[2020]1号),衢江区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共包括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固废无倾倒、保障无缺位及参考性指标7类31项指标。
表2.4-1 衢江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9年 (基准值) | 2022年 (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
产废无增长 | 1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0.95% | 零增长或负增长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 |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 0 | 5% | 区经信局 | ||
3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 | ||
4 |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 城镇 | -5.00% | 零增长 | 区住建局 | |
农村 | -41.4% | 零增长 | 区农业农村局 | |||
5 |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 -0.7% | 负增长 | 区农业农村局 | ||
资源无浪费 | 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9.93% | 97% |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局 | |
7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城镇 | 38.50% | 60% | 区经信局 区住建局 | |
农村 | 59% | 60% | 区农业农村局 | |||
8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33.33% | 60% | 区住建局 | ||
9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 59.53% | 80%以上 | 区卫健局 | ||
10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6.03% | 95% | 区农业农村局 | ||
11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9.74% | 90% | 区农业农村局 | ||
设施无缺口 | 12 |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 99.93% | 99%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改局 | |
13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城镇 | 100% | 100% | 区住建局 | |
农村 | 100%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
14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区卫健局 | ||
15 |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局 | |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 98.36% | 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局 | |||
16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2个以上 | 2 个以上 | 区经信局 | ||
监管无盲区 | 17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 100% | 80%以上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8 |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 90% | 90%以上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9 |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0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固废无倾倒 | 21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 城市 | 85.20% | 100% | 区住建局 |
农村 | 75%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
22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区卫健局 | ||
23 |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4 |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
保障无缺位 | 25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 2个 | 2个以上 |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 | |
26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建立考核 办法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废水无直排* | 27 |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 镇(街道) | 100% | 100% | 区治水办 |
工业园区 (工业集聚区)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生活小区 | 100% | 100% | 区住建局 | |||
28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5% | 80%以上 | 区住建局 | ||
废气无臭味* | 29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 |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30 |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 负增长 | 负增长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公众满意度* | 31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80%以上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三、主要任务
3.1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制度体系
1. 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梳理五大类固体废物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有缺项的或不完善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对未制订制度的,可通过借鉴的方式开展相关制订工作。对实验室废物、废旧农膜、建筑垃圾等具有危险性或存在监管滞后的固体废弃物,尽快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限制一次性用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推动“无废景区”、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配套机制建设。
2. 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进一步深化固体废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找出当前固体废物管理的空白点、薄弱点、关键点,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信息共享的部门协调机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3.建立统计评价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建立衢江区“无废城市”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对“无废城市”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4.统筹做好规划衔接。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活力新衢江 康养大花园”建设的重要载体,将相关任务、目标纳入衢江区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统筹考虑。落实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与各项规划的衔接。
5.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培训工作纳入到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相关部门要开展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国家相关部委、省市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资源化利用培训班、论坛等。组织考察活动,到其他“无废城市”建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和实践。
3.2大力发展绿色工业,降低产废强度
3.2.1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1.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
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大力推进特种纸、机械装备制造改造试点。跟进制浆造纸前沿技术,加强面向装饰、建材、信息、电器等不同行业的特种纸基础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协同推进特种纸原料及中间体产能控制、高端产能替代和低能耗加工、清洁生产、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促进特种纸行业产品高端化和生产清洁化转化。推进传统工业“机器换人”“互联网+制造”,重点提升造纸、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绿色智能制造基础能力。
2.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衢州市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18-2020年)》(衢节能办[2018]6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全区淘汰涉及12家以上企业的落后产能。
3.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
积极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水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完成3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窑)炉的淘汰。
4.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扩大清洁生产审核面,进一步提高审核质量,全区省控及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达到100%,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达到5%以上。加强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引导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区企业通过ISO14001认证比率,提高全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3.2.2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加大绿色制造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操作细则》,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省支持的绿色制造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级绿色园区(工厂、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等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清洁能源等应用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试点扩面工作,对绿色制造项目给予利率优惠支持;完善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强化工业企业相关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机制。
2.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
充分发挥绿色工厂对绿色制造体系引领作用,以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已创建的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为示范,根据衢州市即将出台《衢州市绿色工厂评价办法》,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市级绿色工厂创建。同时,鼓励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衢江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国家绿色园区创建。
3.2.3深化矿业秩序治理整顿
1.严格规范新建矿山建设
按照《衢州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要求,对新建矿山,矿山企业必须在矿山正式投产后六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通过绿色矿山建设评价工作程序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名录库。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矿山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容矿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对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2.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采掘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矿山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综合防治,全力整洁美化矿貌,最大限度地减轻开发利用活动对矿山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加强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加强废弃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强矿山剥离表土、低品位矿、废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加强清洁生产,提升矿山企业节能减排水平,促进矿产资源最合理开采、最高效利用和最低化排放,提高资源环境承载力。
按照《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2016~2020年)》,到2020年衢江区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共32个,其中重点治理7个,一般治理25个。
3.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10号)和《浙江省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工作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9号)的要求,按照《衢州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所有矿山根据不同矿种的行业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切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从“应建必建”向“全面建设”转变。在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里舍村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万青村采石场等6家绿色矿山建设基础上,加快推进其它生产矿山升级改造工作力度,其它采矿山2020 年底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3.2.4提升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1.拓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立足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督促相关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拓宽煤灰渣、冶炼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对一般工业固废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允许跨区域合作,促进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拓展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项目,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油泥、钢铁厂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泥等试点项目,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
3.组织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固体废物治理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打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
3.2.5完善工业固废综合管理制度
1.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衢州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网上申报相关工作要求,明确申报登记企业名录,对企业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等有关信息进行申报登记,提高重点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申报覆盖率和准确度,提升企业入网率和应用率。同时,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开展比对校核,以乡镇(办事处)、衢江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进行统计。
2.探索工业固废产废企业约束制度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行业企业,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开展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固体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体系中,激发企业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建立健全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制度。重点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工业固体废物收运难题,针对工业危险废物要按照《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8]号)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统一收运工作体系。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作用,探索建立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工作模式,全力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及利用和处置工作。
3.3积极推进生态农业,促进主要农废全量利用
3.3.1培育生态循环高端农业
1.强化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围绕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要求,重点建设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项目、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畜禽粪污、秸秆等)、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项目、重点地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农场建设项目,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布局、农业生产清洁、废物循环利用、科技集成应用、制度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产业体系。
根据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特点,优化调整种养业的空间布局及其内部之间的结构,推进农业各产业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相互连接。鼓励农业生产主体,通过种养配套生产、农作模式创新、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途径,实现主体小循环。通过农牧对接、沼液利用、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等节点建设,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的区域中循环。以(区)域为整体,统筹布局农业产业和沼气工程、沼液配送、有机肥加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构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区)域大循环。
2、实行严格的投入品管控
实施农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对限制使用的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和实名制购买,实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对国家禁用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禁存、禁售和禁用,降低安全风险隐患;推广应用生物降解地膜和 0.01 毫米以上的标准地膜,实现地膜使用量零增长。
3、实施农药、化肥双减行动
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加大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到 2021年,建设高标准水肥一体化示范园3处。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到 2021年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到 2021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施用量降至384kg/公顷;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的情况下,单位耕地面积农药施用量下降至19千克/公顷。
4.强化农业绿色科技支撑
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重点提升水稻、畜牧等产业机械化水平。围绕生态环保、资源循环等重点,大力开展高效安全生态种养、安全生态肥料与农药创制等技术和模式创新,强化单项产品、技术、设施装备集成与配套熟化,提出主导产业的绿色发展技术集成创新方案,全面构建高效、安全、低碳、循环、智能、集成的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系统解决制约水稻、椪柑、道地药材、茶叶等主导产业绿色发展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和技术瓶颈。
3.3.2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1.完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
培育秸秆收集打捆队伍,推广应用捡拾打捆机,构建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政府扶持、企业主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行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
2. 建立健全秸秆资源利用台账制度
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台账制度,探索科学规范的秸秆产生和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法。
3.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规划和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加强规划引导,突破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重点和难点,形成可操作、可推广的产业化运行机制。
4.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和管控,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
3.3.3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全面推进种养平衡生态养殖模式
推行“以种定养、以养定种、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模式,坚持畜禽粪污就地消纳利用和异地处理相结合,大力推进农牧结合、异位生物发酵床、集中制有机肥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防止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复养。加快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力度,完善限养区和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推进规模养殖场“二分三改+三池+综合利用”生态养殖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业和蔬菜、水果种植业,大力推行“畜-沼-果(菜)”种养平衡生态循环发展模式。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
2.提升畜禽粪污治理科技创新水平
加快推进畜牧业“机器换人”,全面推广清粪处理、环境控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养殖环节的先进设施,加快普及畜牧业物联网技术及智慧云平台的建设和运用,推广“互联网+”畜牧业发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养殖场环境控制、排泄物清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机械化率≥80%。
3.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研究推广畜禽养殖减臭、节水、节料、微生物处理技术,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末端综合利用技术,加强畜禽养殖场臭气治理,以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重点,在敏感区域出栏5000头以上养殖场全面探索建设臭气治理示范场。继续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保险联动”长效机制,加大力度推动跨区域联动处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和环保型饲料推广示范场建设,降低重金属和抗生素在排泄物中的残留。2020年,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100%,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率100%,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深化实施《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推进衢江区粪污集中处理大型沼气及配套设施、粪污收集运输及沼液还田。推广农村“三沼”综合利用六大主推技术,出台沼液施用与生态消纳标准和主要农作物沼液科学施用技术规范,进一步提高沼液资源化利用水平。
5.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及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养殖污染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上信息化防控预警和线下日常检查制度。
3.3.4提升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
1.强化投入品源头管控
加大农地膜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3735-2017),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lmm以下的超薄农地膜,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农地膜产品行为。
2.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处置体系
制定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相关政策,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监管流程。坚持“谁使用、谁归集”的原则,使用者是废弃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应将废弃农膜及时捡拾归集、定点堆放。确定1家废弃农膜的归集单位,负责辖区废弃农膜的回收和暂存。归集单位应定期将收集起来的无利用价值的废弃农膜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作填埋处理。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回收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基本实现废弃农膜回收处理。
3. 多途径提升可回性
开展农膜覆盖技术指导,加大农膜回收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示范力度,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鼓励引导使用生物可降解等新产品。重点监督蔬菜、瓜果、花卉等使用农膜量较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农膜使用的统计调度和原位监测,根据得到的本地主要覆膜作物与用膜量以及土壤农膜残留情况数据,分析当前措施成效,改进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3.3.5健全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
1.大力推进源头减量化
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创新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路线和技术体系,开展农药减量技术研究,优化适合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病虫害的农药减量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快先进植保机械和高效环保农药的推广和应用,切实提高病虫防控的作业效率和农药利用率,通过降低农药使用量减少废弃包装物的产生。
2.完善回收处置机制
制定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办法,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明确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主体、归集运输主体、无害化处置主体的责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对农药包装物实施有效收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 90%以上。
3.4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
3.4.1生活垃圾源头控制
1.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规范农村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清运、回收利用、生物堆肥”等环节,形成长效机制。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类、就地处理的分类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严格落实《关于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浙分类办〔2019〕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到2022年底,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
2.推进餐厨及其他消费垃圾源头减量
开展“净菜进城”、“光盘行动”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星级宾馆(饭店)试点等试点工作。在超市门店农贸市场推广使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或“篮子”,所有试点和推广场所要有明显的宣传标语,市场内要有明显的宣传点,责任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导工作。在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开展倡导光盘行动宣传,建立提醒消费者剩菜打包带走并提供打包服务,建立光盘行动激励措施,结帐优惠折扣、赠送“光盘行动”消费赠券或其他优惠。
3.配合市邮政管理局推行各行业绿色环保包装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大力推进电商、外卖领域绿色包装工作。鼓励电商在网络零售、网上订餐等过程中为消费者提供减量化、可降解、可循环包装物的选择和相应的激励措施,严禁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到2022年,基本建成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50%,基本淘汰重金属等特殊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和智能计算等技术优化包装结构、减少材料耗费。
4.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全覆盖
加强绿色建筑设计监管,严把绿色建筑施工和竣工验收关,进一步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水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100%。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含回购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
3.4.2强化垃圾分类全覆盖
1.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建设
严格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中明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要求,完善分类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统一分类设施标志标识和颜色,在居民区、农贸食品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医院、学校等不同场所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先行探索,逐步推广”的思路,遴选基础条件较好的生活小区、村镇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生活区创建工作,并逐步向其他生活区推广。
2.协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推广“四分法”、“三次四分法”等垃圾分类投放模式。推进美丽城市、美丽园区等建设时提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大力度督促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实施强制分类。工业企业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工作,做到生活与生产垃圾分离。高标准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化商业街创建,鼓励部分分类基础好、人口聚集度高的小区率先开展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到2022年底,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创新提质增效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与准确度。鼓励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施智能投放、定点定时投放等不同投放模式,采用“二维码”等技术推行溯源追踪管理模式,通过智能垃圾分类项目等的建设,引进智能化设备,强化垃圾分类源头投放寻根溯源,分类收运实时监控,末端处置数据分析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及时统计反馈并指导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正确率。力争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统筹完善城乡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提升前端分类基础设施水平。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收集“桶装车载”,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前端收集系统,不断推进收运车辆技术及生活垃圾小型收集设施的更新,例如新能源车使用、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分类收集间建设、农村中转房改造、乡镇可堆肥垃圾处理站等。合理布局农村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统一、规范,并配套遮挡设施。重点推进大中型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及处置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垃圾高效分类收运全覆盖。新建的垃圾分类中转站可选择全地下、全密闭等方式。其余通过优化垃圾中转设施布局、技术改进等方式提高收运中转水平。
5.推进建筑(装修)和大件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做好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加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建筑(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加强大件垃圾收运服务,实行定点投放、预约清运,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一批大件垃圾破碎拆解设施。
3.4.3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
加快谋划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能级。择优使用成熟的资源化利用工艺建设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3.5.1严格把控项目准入
1.促进危废源头减量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减少危废产生量。一是依托高端特种纸、机械装备制造等重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实现化工、装备制造企业危废源头减量;二是依托衢江经济开发区等循环化改造,推动产业生态化、数字化发展,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减少危废产生量。
3.5.2完善收运体系
1.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
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各医疗机构内严格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面对面交接、按照规定路线密闭转运。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输液瓶(袋)、纸质包装箱等的收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80%以上。
2.完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
持续推进“小箱进大箱”医疗废物收集模式,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加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中心建设,使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转运区域全覆盖,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问题。
3.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按照《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2年)》和《衢州市工业固废危废监管处置体系建设方案》,持续加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2020年完成衢州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危险废物7万吨/年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
3.5.3提升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
1.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加强全区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建立专项档案,形成危废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2020年底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3%以上,全区开展第三方危废专业化审核家数不少于6家。
2.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加强物流、资金流的闭环管理,对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委托其全权处置的,依法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推进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重点对象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抽样审计,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3.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
推进区危废产生企业联网监控“提质扩面”,加快危废产生和处置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年危废产生量3吨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市固废监管平台,实现市控以上重点固废产生企业联网监控全覆盖。今后对3吨以下企业也逐步纳入市固废监管平台。对平台运行强化系统申报、预警、追溯、协同等功能应用,实现危废管理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评估、可共享的目标,不断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
3.5.4建立危险管理长效机制
1.推行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保险
鼓励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积极投保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保险,让企业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适当分担环境污染的赔偿。
2.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体系
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体系,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管。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加强日常检查频次,严查重管。
3.开展危险废物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依法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危险废物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调危险废物产生者的主体责任,不随危废转移而转让。
4.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生态环境、公安、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取缔非法窝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人员实施行业禁入,使具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大幅提升其环境违法成本,净化行业经营环境。
1.加强旅游环境容量监测
科学评估旅游环境容量,督导旅游景区严格按照已核定的最大承载量进行旅游环境容量监测,同时将最大承载量核定工作作为景区等级评定的前置条件。根据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实施分类指导,合理控制景区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活动规模和环境影响。鼓励旅游景区在建筑物、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减少固体废弃物污染。鼓励旅游景区建立旅游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旅游景区门票预约制度,有计划地采取各种限流和分流措施,科学管理景区的资源消耗。
2.降低一次性用品的消耗
鼓励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可循环、可重复使用的替代用品,提供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对于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倡导企业回收处理后继续使用。发挥旅游景区评级的激励作用,要求A 级旅游景区在服务场所营造“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氛围,鼓励旅游服务企业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鼓励饭店、餐厅研究相关措施,对不使用一次性用品的行为进行奖励,引导客人绿色消费。
3.探索“无废景区”模式
推动旅游景区门票电子化,逐步取消纸质门票。倡导旅游景区限制销售过度包装的旅游商品,鼓励旅游景区建立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制度,强调旅游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有义务回收包装物。在景区内积极推行环保垃圾袋发放及回收制度,倡导游客将垃圾带离景区,鼓励游客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以盛世莲花农业休闲观光园、衢州药王山、天脊龙门为试点,率先探索“无废景区”创建路径,打造“无废岛”和“无废城”。逐步减少景区内垃圾桶数量,直到全部撤销;全面禁止在景区内销售使用一次性用品。在总结“无废景区”建设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无废景区”建设标准,将“无废景区”建设理念融入到星级景区创建工作中,现有 4A 景区限时达到“无废景区”标准,新申请创建4A、3A 景区要达到“无废景区”标准。
3.6.2完善旅游垃圾处理制度
1.深入落实垃圾分类
按照全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率先在星级饭店、A 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旅游景区在公共区域、办公场所、食堂、餐厅、客房等场所配置分类垃圾桶,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倡导旅游景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公共区域设置专用宣传栏,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
2.加强旅游环境监督
加强对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景区经营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旅游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禁止在旅游区内随意倾倒、堆放或扔弃建筑垃圾、废纸、果皮、包装物等固体垃圾,有效防止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关闭。
3.6.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1.构建绿色旅游宣传教育体系
将绿色旅游形象宣传融入区旅游宣传中,在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强化旅游市场认知。鼓励旅游景区积极营造“无废衢江”的环境和氛围,引导游客树立垃圾源头减量自觉意识。大力号召饭店、餐饮行业建立“节俭消费提醒制度”,倡导“节俭用餐”“光盘行动”。鼓励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A 级旅行社积极树立绿色旅游形象。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活动,要求在旅游解说中加强绿色环保教育。充分发挥旅游、餐饮、饭店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发布联合倡议书,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2.强化文明旅游服务
加强导游、领队的培训,切实增强其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为促进文明旅游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景区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教育,推动景区设立文明旅游督查岗,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积极组建文明旅游志愿者服务,定期组织志愿者在游客集散中心、社区、公共场所、景区景点宣传文明旅游常识,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培养良好习惯。对严重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且不听劝阻的游客,按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向省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报送。
4.1制度体系建设
表4-1 “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制度类别 | 制度名称 | 制度内容 | 预期效果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综合类 | “无废城市”建设 |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常态化,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工作领导小组 | “无废城市”理念引领经济发展 | ||||||
2 | “无废城市”建设政绩考核体系 |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政绩考核体系,制定各部门任务清单及考核指标 | 建立 “无废城市”建设政绩考核体系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3 | “无废城市”建设满意度评价体系 | 建立“无废城市”满意度、普及率调查评价体系 | 建立“无废城市”满意度、普及率调查评价体系,提高公众“无废城市”建设参与度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
4 | 秸秆 | 衢江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 提高秸秆有效综合利用,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 | |
5 | 秸秆 | 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 | 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摸清底子,梳理利用情况,为秸秆综合利用率测算提供支撑 | 摸清秸秆产生和利用情况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 | |
6 | 农药化肥 | 衢江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推进有机肥使用 | 推广有机肥使用,控制农药化肥源头污染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0年 | |
7 | 农药包装 | 衢江区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 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利用流程,明确部门职责,打通区域协同政策机制 | 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回收处置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8 | 医疗废物 | 衢江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医疗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实施意见 |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制定衢江区“无废城市”建设医疗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实施意见 | 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建立健全可回收废物回收处置制度。 | 区卫健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0年 |
9 | 建筑垃圾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的通知 | 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建筑(装潢)垃圾管理 | 规范建筑(装潢)垃圾管理,防止非法随意倾倒 | 区住建局 | 2020年 | |
10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 | 对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的环保要求等进行规范完善 | 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 区住建局 | 2021年 |
4.2技术体系建设
表4-2 “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拟定技术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 | 农业“机器换人”技术研究 | 开展“机器换人”技术攻关,集成推广先进技术,为企业应用农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或改造农产品加工流水线提供前期试验,降低企业机器换人风险。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2. | 畜禽粪便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技术模式 | 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探索建立“有机废物循环养地利用-培育健康土壤-优质有机农产品生产”的有机废物资源化产业化模式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3.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 | 稻秆热解燃烧利用技术 | 稻秆收集打捆后用于秸秆热解气化炉燃烧给粮食烘干机供热的技术。秸秆热解气化炉通过氧化还原等热化学反应,将稻秆燃烧作为原料,替代生物质颗粒,为粮食烘干机供热。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4. |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技术 | 秸秆主要由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木质素组成。该技术就是利用秸秆中的木质素充当黏合剂将松散的秸秆等农林剩余物挤压成颗粒、块状和棒状等成型燃料,具有高效、洁净、点火容易、二氧化碳零排放、便于贮运、易于实现产业化生产和规模应用等优点。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
5. | 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技术 | 新鲜的秸秆打捆青贮包膜,经过微生物发酵作用,达到长期保存其青绿多汁营养成分之目的的一种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
6. | 秸秆有机肥生产技术 | 秸秆通过机械化收集打捆后,降低收集运输费用,供应给有机肥企业,与畜禽粪便等进行混合发酵生产秸秆有机肥或有机基质。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
7. | 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 ——化肥 | 化肥减量使用技术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推进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还田利用, 引导和鼓励农民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有机肥等高效、新型肥料 | ||||||
8. | 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 ——农药 | 农药减量使用技术 | 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以及农作物病虫全程绿色防控技术,加大现代高效植保机械和生物农药、高效低残留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推广应用力度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9. | 畜禽粪便 | 环保型饲料研究 | 继续推广畜禽粪便多技术生态种养循环模式,通过对规模化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加入环保型饲料等方式进行粪便源头减量的研究和推广。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技局 | 2022年 |
10. | 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渣土及泥浆信息化平台 | 协助市级部门完善建筑渣土信息化管理平台;把建筑垃圾、及泥浆的管理纳入该平台系统;同时在该平台上连入建筑垃圾、渣土及泥浆处理处置企业,实现从产生、到资源化、无害化的全过程管理 | 区住建局 | 区综合执法局 | 2020年 |
4.3市场体系建设
表4-3 “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综合 | 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 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等级评定结果和绿色贷款相衔接,激发企业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 区营商办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长期 |
2. | 综合 | 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 借助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绿色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建行、工行、农行、中行、衢江农商银行 | 2020年 |
3. | 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 |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 建设衢江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完善的塑料、废纸、废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 | 区经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 |
4. | 固体废物工程设施 | 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资金支撑 | 引导金融机构与环保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定向衔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发行绿色债券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 2021年 |
5. | 资源回收体系 | 鼓励互联网技术建设智能垃圾分类设施运用 | 鼓励垃圾分类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建设智能垃圾分类设施,鼓励从事垃圾分类的企业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 | 区经信局 | 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 |
6.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PPP模式 | 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专业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2年 |
7.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式 | 鼓励规模养殖场通过自行配套土地或签订消纳利用协议等方式,就近、就地消纳畜禽粪污,生产销售商品有机肥,或流转土地发展种植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2年 | |
8. | 秸秆收储运 | 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 探索建立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以秸秆收储站点为依托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2年 | |
9. | 废旧农膜 | 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开展农膜回收业务拓展 | 建立“村收集、乡(镇)、区(市)处理”的一体化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体系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1年 |
10. | 农药包装物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 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 |
表4-4 “无废城市”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期限 | 联系/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1. | 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 衢江区通恒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嘉) | 衢州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目前主体厂房已竣工,正在内部装修和设备采购调试。 | 2018-2025年 | 区经信局 | 通恒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 |
2. | 循环化改造 | 衢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 通过优化配置和盘活资源、科学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增强产业关联度、延伸生态产业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对园区内低效企业实施关停提升,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 | - | - | 衢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3. | 固废资源化 | 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拆解报废汽车2万辆拆解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一次性供地规划设计,分二期实施。项目总用地面积29.04亩(一期22.84亩,二期6.2亩),总投资10096万元。其中一期投资4725万元,建设拆解车间、汽配及有色金属仓库5074平方米、办公及门卫860平方米、车辆存放仓库1886平方米。购置精细化拆解设备、氟利昂抽取设备、油水分离设备、切割机、压块机、叉车、牵引设备、称重设备、起重设备等,形成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20000辆的生产能力,并对报废汽车拆解后的废旧钢材、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轮胎、橡胶制品、氟利昂、废油液等进行再回收利用;二期投资5371万元,投资建设加工制造及新能源拆解车间6360平方米,购置加工制造设备及检验检测器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生产线、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系统。 | 2020年 | 区经信局 | 衢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4. | 减量化 | 浙江仙鹤特种纸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 | 实施浙江仙鹤特种纸公司煤改汽工程,淘汰浙江仙鹤公司3台35蒸吨燃煤锅炉,改用东港热电公司蒸汽,铺设蒸汽管网2.5公里。 | - | 区经信局 | 浙江仙鹤特种纸有限公司 |
5. | 绿色矿山治理 | 衢江绿色矿业转型升级项目 | 低丘缓坡土地复垦 3475 亩,改造临近农田水田 400 亩,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土地综合整理面积 9437 亩等。 | 2019-2023年 | 区资源规划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固废处置 | 浙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污泥协同处理工程 | 建设一条 4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造纸污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形成年处置污泥4万吨和10万吨石灰钙企业废料的处理能力。 | -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浙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 |
7. | 固废/危废处置 | 衢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协同处置 | 协同处置一般固废8万吨/年及危废6万吨/年 | 2022年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浙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 |
8. | 危废资源化处置 | 衢州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 焚烧处置危险废物7万吨/年 | 2020年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衢州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 | 绿色建筑 | 绿色建筑建设项目 | 宝红四季澜庭、信安中路5号地房开项目、乐成寄宿中学等绿色建筑建设 | - | 区住建局 | 建设项目开发商 |
10. | 土壤污染管控 |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措施 | 完成2020年国家、省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务。安全利用42131亩,严格管控506亩。 | 202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
11. | 化肥农药减量化 | 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 | 实施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施用量。推进农药控害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2019-202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
12. | 秸秆综合利用和区域收集站建设 | 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 | 以秸秆全量、全程、全域和科学利用为目标,扶持建设秸秆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肥料化利用主体,建立2个秸秆区域收集站,初步建立秸秆全量化利用框架。 | 2019-202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13. | 秸秆资源化 | 浙江吉顺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秸秆处理项目 | 租用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狮子山村的厂 房,新建年产6万吨秸秆处理生产线项目。 | 2020年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浙江吉顺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14. | 畜禽粪污资源化 | 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粪污集中处理大型沼气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 由浙江一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实施地点在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独立工矿区。该项目建成后能处理存栏20万头生猪的养殖废弃物,日产沼气24000m3,日发电量52800kWh。 | 2021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浙江一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畜禽粪污资源化 | 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粪污收集运输及沼液还田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 该项目由衢州市衢江区昌兴沼液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实施地点在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林场。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车库300平方米;流转土地3亩;道路硬化500米;新建贮液池14000立方米;购置沼液车6辆。 | 202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衢州市衢江区昌兴沼液开发有限公司 |
16. | 畜禽粪污资源化 | 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粪污处理设备改造提升) | 衢州市宁莲畜牧业有限公司、衢州市衢江区鑫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5 家粪污处理设备等改造提升。 | 2019-2021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衢州市宁莲畜牧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
17. | 农药减量、化肥减量、秸秆资源化 | 富里农业绿色发展农药减量、化肥减量增效、秸秆收集示范项目示范项目 | 衢州市衢江区宋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富里农业绿色发展农药减量、化肥减量增效、秸秆收集示范项目:1、对虫害采用监测预警系统(oplus自动识别)1套,太阳能杀虫灯灭虫;2、化肥减量增效-复合益生菌生物有机肥(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40%)175吨;3.化肥减量增效-施肥机(容量800L,拖拉机马力40-90km)7台;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秸秆打包机(履带自走式方草捆打捆机)1台;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秸秆收集点硬化场地36平方米;5.秸秆收集点临时棚16平方米。 | 2019-202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衢州市衢江区宋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8. | 秸秆资源化 | 农作物秸秆处理利用中心建设 | 衢州佳苑牧业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处理利用中心建设: 1.秸秆加工厂(钢结构)1000平方米;2.秸秆堆场(临时推拉蓬)2000平方米;3.秸秆发料车1台;4.秸秆发料剩料收集车1台;5.秸秆粉碎及料仓系统1套;6.秸秆运输车1辆;7.自动扫料车1台;8.美国进口奥库(OrKel)秸秆打捆包膜一体机1台;9.敞开式青贮窖(含遮雨棚)2100平方米;10.检测、研发、控制、管理中心、超市480平方米;11.精准投料控制系统1套;12.电力及附属配套工程1套1套;13.仓库及管理用房420平方米;14.其他配套附属设施(临时电线等)1套。 | 2019-202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衢州佳苑牧业有限公司 |
19. | 污水处理 | 衢江区鹤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 改造各厂区内部污水管网;新建各厂区之间污水管网;改造总排放口,废水经管网统一汇总到仙鹤厂区的西南角之后,进入排水池进行收集,在排水池中配套建设消毒设施及标准化排放口及在线监控系统;新建1.5万吨/天污水生化处理设施;新建2万吨/天的流动砂过滤装置工程。 | - | 区生态环境局 | 衢江区鹤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废旧金属再生利用 | 衢州永创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合金锭及10万吨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 购置50吨再生铝熔炼生产线两条及30吨熔炼生产线4条,压铸生产线300台(套)以及金加工设备和测试设备。配套建设熔炼车间、铸造车间、金加工车间等设施,形成所需产能。 | 2020-2025年 | 区经信局 | 衢州永创铝业有限公司 |
5.1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联动合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成员由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
明确职责分工,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晰工作内容。创建办公室定期开展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年度目标,有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各成员单位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强化部门协调、统筹固体废物领域相关工作,做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统筹衔接,加强系统集成、发挥综合效益。
2.明确重点任务,强化监督考核
把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美丽衢江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责任缺位、错位、失职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5.2加强技术指导
1.组建专家团队强化制度制定指导
组建包括来自政府、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等技术单位和产业专家在内的技术团队,指导编制各项任务及具体实施细则,充分依托技术专家团队技术力量,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组建实施技术团队强化建设任务落地
组建各领域任务实施团队,保障建设任务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重点强化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具体任务落实技术支持,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任务实施全过程技术指导团队,加强顶层设计与实施层的沟通协调,及时优化调整建设任务实施细节,确保政策落地产生实效。
3.搭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平台
支持搭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组织开展技术对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鼓励和扶持企业实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与清洁生产技术相结合,全面实施增产增效、降耗减废战略。通过更新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改造落后生产工艺与设备,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大力研究开发农业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技术及管理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科技含量。
4.培育固体废物管理技术队伍
加强对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队伍的培训力度,提升全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及决策能力。大力支持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引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人才。定期开展管理部门和企业交流座谈会,促进管理技术、工程技术相互融合,协同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技术力量。
5.3加大资金支持
1.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加强与上级环保、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中央和省、市各级财政涉环保、农、林、水、土等资金,通过横向合并、纵向串联等方式,整合财政专项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引入社会资本市场主导短板项目建设
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借助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机遇,大力推行“无废城市”建设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引入上市公司、央企等资金、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高标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收集体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项目。
3.落实优惠政策强化政府引导作用
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项目按国家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对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固体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可按规定申请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和环保补助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实行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5.4强化宣传引导
1.营造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区、“两山”示范实践基地等创建工作,深入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无废城市”理念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宣传,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公共交通等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促进公众参与固废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和监督。
编制分类指导手册,组织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环保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教育, 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口号、LOGO、公益广告等宣传创意征集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市民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培训力度。在工矿企业领域,开展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常态化培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及守法意识; 在农业废弃物领域,引导形成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习惯。
2.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舆论引导机制
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及违法信息发布。分领域发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引导形成人人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氛围。畅通举报监督通道,强化举报信息公开及处理情况反馈。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多渠道收集“无废城市”建设意见和建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