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索引号: | 330803-061/2021-71031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
发布机构: | 樟潭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其主要职能是:
1.巩固基层政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村、农民的各类经济组织。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和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提供服务,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政府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种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樟潭街道部门预算包括:街道本级预算。
二、樟潭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樟潭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樟潭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樟潭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9286.60万元。
(二)关于樟潭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21年收入预算928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86.60万元,占100%。
(三)关于樟潭街道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21年支出预算9286.6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0万元、农林水支出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32.76万元,占13.28%;日常公用支出1244.84万元,占13.28%;项目支出6809万元,占73.44%。
(四)关于樟潭街道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樟潭街道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86.6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86.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0万元、农林水支出9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
(五)关于樟潭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樟潭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86.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万元,主要是压缩办公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02.16万元,占33.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44万元,占5.64%;卫生健康(类)支出48万元,占0.52%;城乡社区(类)支出4250万元,占45.77%;农林水(类)支出919万元,占9.90%;住房保障(类)支出444万元,占4.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人大相关其他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62.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本级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本级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线上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线上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相关其他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48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线上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0.4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8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2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程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2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50万元,主要用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919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樟潭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7.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4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樟潭街道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办事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樟潭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0%。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区)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同城不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樟潭街道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0万元,主要是街道项目增加导致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樟潭街道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樟潭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樟潭街道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