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农村危房改造
索引号: 330803-044/2021-507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6-27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44/2021-5078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1-06-27

  •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关于做好农村房屋防汛及危房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城镇等在建项目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7 16:37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衢市安办〔202116号)和市防指《关于启动防汛和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衢汛电〔20211号)文件精神,我区立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同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为确保我区农村房屋安全度汛,统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城镇等在建项目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认识做好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安全应对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抓好农村房屋防汛以及危房改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城镇等在建项目防汛工作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全力抓紧抓实极端天气安全应对工作。

二、迅速开展排查。从即日起至519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统筹利用镇、村各级组织人员力量,再次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尤其是要重点排查用作生产性的农民自建房、其他人员集聚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以及地质灾害地段农房。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排查,并进行梳理汇总。切实落实腾空危房回迁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措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城镇等在建项目安全度汛措施。

三、迅速开展整治519日至615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专项整治,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反应机制,准备应急物资和救援人员力量,在做好日常巡查同时,加密应对极端天气巡查频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整改落实。

四、着力提升巩固616日至6月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着力深入分析,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形成防范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用作生产性的农民自建房、其他人员集聚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以及地质灾害地段农房的日常监管。

五、及时报送信息。根据省、市要求,及时报送汛期各类报表、文字材料。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19


编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