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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44/2022-586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住建〔2021〕64号 公开日期: 2022-06-09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44/2022-5864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住建〔2021〕64号

  • 公开日期:

    2022-06-09

  •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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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编号:

衢江区EPC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容缺审批机制
发布日期:2022-06-09 11:21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巩固提升建筑工程审批改革成果,创新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EPC项目容缺审批工作,着力打造一流审批服务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衢州市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衢住建201878结合衢江区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EPC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容缺审批机制。

一、适用范围

衢江区范围内EPC建设工程。

二、实施阶段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

三、实施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四、承办机构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驻区营商办窗口。

五、基本流程

(一)提出申请

EPC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施工许可申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以下简称3.0平台)作出容缺办理承诺

(二)容缺受理

区住建局派驻区营商办窗口接到申请后,指导项目建设单位通过3.0平台填报资料,在线签订《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

(三)容缺审批

根据EPC项目整体招标、分步实施的特性,在办理时按照设计进度分地下室、主体、一期、二期等阶段分开办理,并保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等无变化。

区住建局派驻营商办窗口通过3.0平台审核申报材料,对依法符合受理条件的EPC项目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条件进行审查,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书。

六、责任承担

(一)申请人因拒绝履行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其自负。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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