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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15/2023-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教〔2022〕100号 公开日期: 2023-01-05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15/2023-0003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教〔2022〕100号

  • 公开日期:

    2023-01-05

  •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16:57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遵照执行,并请各中心小学将此细则印发给辖区每一所民办幼儿园。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21227

  


 

衢州市衢江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          

新生入学条件细则

一、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一)2023年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的年满六周岁(20169月1日-20178月31日出生)且未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就读衢江区小学: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住宅房产。

3.第一监护人或就读者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

4.无居住证务工人员子女。

)入学对象需具备条件

1.划片生

(1)学区户籍生:需衢江区小学片区内户籍。要求:儿童户籍出生申报即在学校片区内(共富大搬迁随迁学生在签订搬迁协议2年内享受原户籍地入学政策)。

(2)学区房户生:需有效住宅产权证明(指不动产产权证、房产证,或2022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22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另需土地证。下同)、户籍。要求:学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第一监护人户籍、第一监护人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报名房产6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下同)。

不动产产权证和房产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户籍在樟潭街道但与用作报名的樟潭街道范围内房产不一致、以房产为报名条件的,视作学区房户生,以符合条件的报名房产为准划片入学。

(3)城中村改造拆迁生:需与被拆迁的第一监护人同户的户籍、拆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或有效住宅产权证明。

(4)下山出库脱贫生(共富大搬迁随迁生)口本、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政策安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或其他下山出库脱贫(共富大搬迁)的有效证明材料

2.政策保障生

(1)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官兵、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户口本、相关证明。要求:需在衢江区域内服役或服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需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第一监护人户籍或工作证明。

(3)教育券生:需户口本、符合衢州市或衢江区相关政策的教育券申领审批表。

3.统筹生

(1)自有产权住宅生:房产符合划片要求,户籍地址与报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学生。需户口本、有效住宅产权证明

(2)祖辈房产生:指房产为就读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符合划片要求,房产所有人、第一监护人、就读者三者户籍一直在同一户口本的学生。需户口本、有效住宅产权证明。

(3)中途落户生:需户口本。要求:户籍2023年4月30日前迁入且与第一监护人同户。

(4)务工经商生:

区外人员实行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第一监护人具有有效居住证积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实际居住在衢江区内;

B.衢江区域内企业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社保分数不少于3分(每缴1个月计0.5分)且继续在缴,或有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积分由衢江公安分局提供,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如第一监护人中,两人或以上都满足入学积分条件的,以分数高的一方为准

区内人员按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衢江区域内企业社保(不少于3分且继续在缴),或未中断在用营业执照(取得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时间积分,每满1个月计0.5分,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

(5)第一监护人或就读者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在衢江又不符合务工经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浙江省居住证》、户口本。

(6)其他务工人员子女:指区外务工人员无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需在衢江就读、区内务工人员不符合本款(4)所列务工条件需在户籍地外就读的适龄儿童。需:户口本,报名之日前有效的衢江区域内企业在缴的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和报名之日前3个月的工资证明(现金发放的清单或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三)衢江育才小学招生条件

大学区(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三校的片区总和)内的学区户籍生、学区房户生、城中村改造拆迁生、共富大搬迁安置地在大学区内的学生、自有产权住宅生、祖辈房产生、中途落户生和政策保障生,可根据意愿兼报育才小学,招生办法见2023年衢江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待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3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须提供相关证件证号或上传电子材料,具体以报名平台说明为准。

2.适龄儿童如符合多类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类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报名类别。                                                3.新生按划片生——政策保障生——统筹生的顺序视学位情况依次录取。统筹生按上述(1)——(6)小类顺序依次统筹,其中自有产权住宅生按衢江户籍——持有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柯城户籍——未办居住证的批次顺序统筹安排,同一批次按取得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二、2023公办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2023公办初中新生招生对象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的小学毕业且未注册有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儿,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就读衢江区公办初中: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住宅房产。

3.第一监护人或就读者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4.具有衢江区小学毕业的学籍。

5.无居住证务工人员子女。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需具备条件

1.划片入学

(1)学区户籍生衢江区初中学校片区户籍要求:少儿户籍出生申报即在学校片区内(共富大搬迁随迁学生在签订搬迁协议2年内享受原户籍地入学政策)

(2)学区房户生:需有效住宅产权证明(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2022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22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另需土地证。下同、户籍。要求:学区内少儿户籍、第一监护人户籍、第一监护人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报名房产3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下同)。

不动产产权证和房产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户籍在樟潭街道但与用作报名的樟潭街道范围内房产不一致、以房产为报名条件的,视作学区房户生,以符合条件的报名房产为准划片入学。

(3)城中村改造拆迁需与被拆迁的第一监护人同户的户籍、拆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或有效住宅产权证明。

(4)下山出库脱贫生(共富大搬迁随迁生)口本、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政策安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或其他下山出库脱贫(共富大搬迁)的有效证明材料

2.政策保障生

(1)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官兵、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户口本、相关证明。要求:需在衢江区域内服役或服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需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第一监护人户籍或工作证明。

(3)教育券生:需户口本、符合衢州市或衢江区相关政策的教育券申领审批表。

3.电脑随机分配入学

以下对象通过电脑随机分配到衢江区第一初中或衢江区实验中学就读。

(1)主城区小学(指衢江一小、衢江二小、衢江实验小学)读满六年的非划片入学对象:口本、在三所学校读满六年的学籍

2024年及以后城区读满六年小学毕业生根据当年城区初中招生政策入学,不再列入电脑随机分配入学或其他形式的直升。

(2) 户籍在云溪乡的小学毕业生:云溪户籍、小学毕业学籍

4.自愿选择入学

衢江区第一小学灰坪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选择衢江区实验中学或杜泽镇初中就读衢江区实验小学举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选择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廿里镇初中就读共富大搬迁随迁学生在签订搬迁协议2年内可选择原户籍地或政策安置地初中学校就读

5.直升生

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学读满六年毕业生直升东港初中就读2024年与主城区读满6年电脑派号升初中政策同步取消)。

6.统筹生

(1)自有产权住宅生:房产符合划片要求,户籍地址与报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学生。需户口本、有效住宅产权证明

(2)祖辈房产生:指房产为就读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符合划片要求,房产所有人、第一监护人、就读者三者户籍一直在同一户口本的学生。需户口本、有效住宅产权证明。

(3)中途落户生:需户口本。要求:户籍2023年4月30日前迁入且与第一监护人同户。

(4)务工经商生:

区外人员实行流动人口积分入学,第一监护人具有有效居住证积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实际居住在衢江区内;

B.衢江区域内企业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社保分数不少于3分(每缴1个月计0.5分)且继续在缴,或有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

积分由衢江公安分局提供,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如第一监护人中,两人或以上都满足入学积分条件的,以分数高的一方为准

区内人员按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连续缴纳衢江区域内企业社保(不少于3分且继续在缴),或未中断在用营业执照(取得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时间积分,每满1个月计0.5分,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

(5)第一监护人或就读者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在衢江又不符合务工经商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浙江省居住证》、户口本。

(6)仅具有衢江区小学学籍的衢江区小学毕业生,指除了衢江区小学毕业的学籍外,不具备其他任何就读条件:需户口本、衢江区小学毕业的学籍。

(7)其他务工人员子女:指区外务工人员无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需在衢江就读、区内务工人员不符合本款(4)所列务工条件需在户籍地外就读的适龄儿童。需:户口本,报名之日前有效的衢江区域内企业在缴的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和报名之日前3个月的工资证明(现金发放的清单或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三)衢江锦绣中学招生条件

大学区(衢江区第一初中、衢江区实验两校的片区总和)内的学区户籍生、学区房户生、城中村改造拆迁生、共富大搬迁安置地在大学区内的学生、自有产权住宅生、祖辈房产生、中途落户生、电脑随机分配入学生、自愿选择符合大学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和政策保障生,可根据意愿兼报锦绣中学,招生办法见2023年衢江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待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3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须提供相关证件证号或上传电子材料,具体以报名平台说明为准。

2.适龄少儿如符合多类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类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报名类别。

3.新生按划片生——政策保障生——电脑随机分配入学生、直升生、自愿选择入学生统筹生的顺序视学位情况依次录取。统筹生按上述(1)——(7)小类顺序依次统筹,其中自有产权住宅生按衢江户籍——持有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柯城户籍——未办居住证的批次顺序统筹安排,同一批次按取得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2023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符合衢江区公办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衢江区民办初中,报名与公办初中同步网上进行,招生办法见2023年衢江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待发)。

本细则解释权属衢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下文之日起正式实施。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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