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衢江区塘湖水库、撑口水库、工农兵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07 16:23
信息来源:区资源规划局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塘湖水库、撑口水库、工农兵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分别为:
(一)塘湖水库,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撑口水库,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三)工农兵水库,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统一确权登记区域涉及范围:后溪镇、廿里镇、杜泽镇、周家乡。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五、咨询电话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区资源规划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求真路101号,联系电话:0570-3678078。
特此通告。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2023年10月7日
(后附塘湖水库示意图、撑口水库示意图、工农兵水库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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