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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023-648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2-11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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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2023-6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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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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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3-12-11

  •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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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江区东迹大道沿线片区及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08:20 信息来源:衢江区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衢江区东迹大道沿线片区及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拓宽房屋征收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根据《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衢住建〔2022〕72号),并结合项目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本项目房票为衢江区东迹大道沿线片区及周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兑付的记名结算凭证。

(二)被征收人使用房票可购买由衢江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的新建商品房。

二、适用方式及期限

(一)在本项目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合法住宅及商业房屋的,被征收人可选择全部房票安置,也可以选择房票加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组合安置。

(二)本次项目房票的使用期限自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安置商品房项目选择

(一)房票安置的房源在商品房开发企业自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方式选择入库,并公开发布信息。

(二)房票安置的房源为衢江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已取得预售证的新建商品房。

四、操作程序

(一)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房票安置申请,填写《房票安置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在协议生效时,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征收人开具房票,载明额度和使用期限。根据被征收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协商需要,可开具多张房票。

(三)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公布的可选新建商品房源,签订购房协议,按相关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

(四)商品房开发企业按房票结算办法,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房票兑现相关业务。

五、结算办法

(一)被征收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的结算办法

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储藏间、车库(位)等,可用房票抵付购置款,超出房票票面金额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

商品房开发企业凭被征收人提供的房票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与被征收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完成合同备案登记。

(二)商品房开发企业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票结算办法

被征收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开发企业凭被征收人提供的房票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备案登记复印件、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房票结算单等材料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结算,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审核后直接与商品房开发企业进行结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期房结算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拨付房票实际使用金额的30%;完成房屋主体结构(同批次预售房源)验收后2个月内再拨付50%;剩余20%于项目竣工交付后2个月内拨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现房结算的,原则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完成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拨付房票实际使用资金。

(三)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结算办法

未使用的房票或房票使用后剩余的部分,被征收人可向房票发放单位申请以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结算(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息),该部分不享受房票安置补助。

使用房票购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完成备案后(涉及银行贷款的需待银行贷款到位),被征收人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被征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票安置补助申请表》等材料购房向实施单位申报房票安置补助。

(四)被征收人死亡的,相关权利人应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办理房票变更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变更申请书;

2.房票原件;

3.继承公证书等证明资料;

4.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5.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因法院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的,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五)房票遗失的,被征收人应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办理补发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补发申请书;

2.登报公告遗失声明;

3.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六、房票安置的有关规定

(一)房票仅供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兑付,不作转让、买卖、赠予、抵押、质押或直接兑换资金使用。

(二)参与房票安置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保证按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商品房开发企业、相关单位、被征收人不得伪造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期撤销变更网签合同,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房票安置奖励资金等,如违法违规操作,将依法依规予以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纪检监察、公安、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房票安置工作依法顺利推进。严禁在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严禁房票套现等行为。对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细则自2022年1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房票安置申请书

2.房票样本

附件1

房票安置申请书

房屋征收项目名称

被征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征收房

屋地址

选择房票

安置方式

¨全额房票安置

¨ ¨货币+房票安置

¨ 其中:货币金额(大写):               (¥        元)

¨       房票金额(大写):               (¥        元)

申请及

承诺事项

本户自愿申请选择房票安置方式,自行购房解决安置住房, 并承诺依法依规使用房票购房,不违规违法骗取房票购房补助和安置奖励资金等情况,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房票样本

存根联

衢江区房屋征收安置房票

编号:(202X00X-X )

征收项目名称:       被 征 收 人:        身份证号码:           

房票面额

(大写):

房屋征收

实施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章):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房票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使用后请及时结算。购房使用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 

被征收人确认签章:            销售单位签章:

结算联

衢江区房屋征收安置房票

编号:(202X00X-X)

征收项目名称:       房票使用人:          身份证号码:       

房票面额

(大写):

房屋征收

实施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章):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房票使用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使用后请及时结算。购房使用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 

被征收人确认签章:            销售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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