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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四届第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
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2-09 15:45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衢江住建〔2022〕81

姜德云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提案委交办的《关于加强衢江区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建议》第092号提案悉。接到您的提案后,我们非常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相关资料梳理分析后,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强化项目现场管理

目前衢江城区已办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地共有18个,办理施工许可前,我局均要求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扬尘控制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作出书面承诺。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渣土运输、扬尘控制等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经项目总监审查合格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

根据《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衢江住建〔201862)文件要求,逐步规范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情况。督促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务必做好“七个100%”,“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工地大门内侧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洗车池、沉淀池,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商品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运输时必须采取覆盖措施并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工地内设置扬尘监测仪,配备与施工相适应的雾炮机,未开挖的裸露土必须进行有效的覆盖,建筑围挡和脚手架须设置喷淋设施。

(二)自查巡查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合执法

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粉尘、噪声等污染以及建筑施工渣土运输污染治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真履行行业监督职责,梳理城区工地目录,加强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渣土运输“跑冒滴漏”等污染行为的整治力度,实现全过程、网格化、动态化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由区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和区住建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巩固创文成果,擦亮“康养之城”的金字招牌

感谢您对衢江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俞辉          联系电话:0570-2298691    

 

附件:《衢江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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