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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34/2023-65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3-06
发布单位: 区水利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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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34/2023-6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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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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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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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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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水利局关于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内控制度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6 11:26 信息来源: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第一章 定期轮岗制度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坚持严以用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因地制宜,通过在部门内部按事、岗、级细分权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分事行权。对部门的日常工作,按照不同事务性质进行权力划分,每位工作人员负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行使权力。将本部门负责的事务,逐条进行梳理;根据各项事务的重要程度,逐项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事务,制定不同的办理程序;每件事物的每个环节明确具体负责人。通过分事行权,着重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防止“一权独大”“一人独揽”。

二、分岗设权。对部门的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岗位进行划分,每个岗位设定职责与权力范围,行使相应权力。明确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岗位行使,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合理划分。将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科学分解,实行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等,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权限、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分级授权。根据不同权力层级的管理权限,本着权责对等、科学实用、有利于权力制衡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对部门的职权进行划分,合理分解到相应层级,实现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的事项和相关责任。

四、定期轮岗。严格落实定期轮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定期轮岗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定期轮岗工作。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轮岗交流工作,对负责重要权力事项、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硬性轮岗。

 

 

第二章 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工作流程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录用

(一)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用人计划,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超编和满编单位,不得申报增人计划。

(二)新录用人员的考察、录用等手续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

(三)新录用的人员,由局办公室按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报经局党组批准后,分配到相关科室、单位工作。

二、干部任用

(一)研究拟定。干部选拔任用时,局党组或局办公室研究拟提拔职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测评。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测评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测评之前,公布推荐、测评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推荐、测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局党组在民主推荐、测评的基础上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务的要求,局办公室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尤其是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由局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后,向局党组报告。

(四)讨论决定。由分管领导逐一介绍人事方案和考察情况后,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信访,并对反映公示人选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调查核实。公示期内无反映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干部任免。公示结束后,局正式发文任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其他人事调整工作参照上述流程。

三、职称评聘

严格按照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支持。职称聘任原则上按照职称评聘的政策、岗位设置条件、取得职称时间等要求,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聘任对象,局属事业单位有关职称的考试、申报、转评以及各单位职称岗位的设置和聘任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

四、信访制度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信访活动,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规定所允许的范围内有序的进行,严禁越级上访。出现越级上访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制度

1、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科技档案的归档、补充、鉴定工作是技术人员的职责。

2、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的修改补充必须有审批手续。

3、应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必须移交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方便使用。

4、归档时应编制目录一式二份,移交档案室时,拟定保管期限表,清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以便查考。

5、没有完整的档案和设备技术材料,应不予归档。

二、借阅制度

1、借阅的档案应保持清洁,不得折页。机密级档案,不得外借。

2、外单位借查档案,应有该单位主管部门介绍信和领导签字方可借查。

3、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地提供资料,并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三、保密制度

1、本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并积极防范。

2、密级文件材料的复制,必须经保密局批准。

3、传递和外出携带万分之一的电子版地形图,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外单位查阅密级文件材料,按借阅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手续办理。

5、密级文件材料的使用,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如发生问题,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补救,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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