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1 16:04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衢江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15)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2023年4月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869头,病死畜禽(含死胎、木乃伊、胎衣等)9.98吨,现将我区2023年4月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5日。
2.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名。
3.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70-8755307、区农业农村局0570-8753633。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茶苑路15号,邮编:324022。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无害化处理企业:衢州市衢江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后方村
县别 | 无害化处理时间 | 养殖环节病死猪处理数量(头) | 养殖环节病死猪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元) | 木乃伊、死胎、胎衣、病死禽重量(吨) | 木乃伊、死胎、胎衣、病死禽等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元) |
衢江区 | 2023年4月 | 9869 | 80元/头×80% | 631616 | 9.98 | 3000元/吨×80% | 23952 |
合计(元) | 655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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