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4 10:21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兰张丽: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衢县后溪镇人民政府于1999年11月17日办理的你与兰张丽结婚登记行为,注销结婚证。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衢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衢江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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