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衢江区服务青年发展40条举措〉的通知》(区委办发〔2023〕36号)精神,现就申报2024年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和探亲交通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申报对象为区委办发〔2023〕36号文件中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和探亲交通补贴规定的对象。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止。
二、申报项目及有关规定
(一)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
1.申报条件
2023年10月30日(含)后首次到衢江非公企业工作,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助:
(1)4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房且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且在衢江区范围内自行租房。
租房补助资金发放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
2.申报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
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租金支付转账记录(转账需备注为租金);本人、配偶以及子女名下的房产查询证明;带有学信网扫码的学历证明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材料的另行单独通知。
(二)高校毕业生探亲交通补贴
1.申报条件
毕业5年内非衢籍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30日(含)后首次到衢江工作,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探亲交通补贴:
(1)45周岁(含)以下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职在衢江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就业或创业。
探亲交通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
2.申报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
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探亲乘坐交通工具票据;带有学信网扫码的学历证明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其他材料的另行单独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通过浙里办app的“浙里人才之家”进行网上申报。浙里办搜索“浙里人才之家”→进入后下拉点击“区县特色”板块中的“衢江区”→点击“创业创新”板块中的“人才政策”→点击所需兑现人才政策下的“查看申报指南”→请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后点击“我已了解,立即申报”→完成个人社保卡账户等信息填报。
(二)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核对章和公章,由本人上传至人才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区委人才办。
(三)公示。人才政策兑现方案在用人单位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补助发放。根据审定的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到用人单位或个人。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采取隐瞒事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其不良行为录入个人诚信档案,依法追缴其所得并追究法律责任,不再享受衢江区各类优惠政策,属于纪检监察对象的,将其行为通报工作单位监察部门,并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用人单位出具虚假证明、隐瞒真实情况,或在审核时把关不严未尽责任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用人单位享受人才优惠政策的资格。
(三)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和探亲交通补贴最长补贴3年,养老保险中断或停止缴费的,原则上不再享受补贴。
(四)首次申请租房补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衢江就业时间(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为准),申请租房补贴月数以实际租住月数为准,补贴金额按实际月数计算。
(五)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和探亲交通补贴,咨询区人才市场管理中心,联系人:沈晨,电话:3838720。
附件:1.衢江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申请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