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工作操作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村级工程村民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村级工程村民建”工程,是指预算规模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村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额村级工程)。村级道路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庄绿化等各类技术含量不高、不涉及结构安全的小额村级工程项目,经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按“村级工程村民建”模式实施,不进行招投标,自建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村级工程村民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指导、考核等职能。
第四条 村经济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本村“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监管和项目建设条件的协调,并负责工程的后续养护管理。村监会负责对本村“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督,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原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等。
第三章 项目确认程序
第五条 项目预审。项目实施村将《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审批表》报送领导小组,项目办进行预审核。
第六条 村民决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五步工作法”对该项目拟采取“村级工程村民建”模式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建立重大村务决策档案。通过村“两委”提名的项目实施小组名单。项目实施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村民代表必须占一定比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制定工程实施计划,确定施工方式,采购原材料,组织施工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 廉政、安全承诺。村“两委”班子向乡镇(办事处)作出廉洁自律和施工安全书面承诺,不参与所在地项目承包,不谋取私利,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 项目确认。《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审批表》送乡镇(办事处)纪(工)委签署意见,同时需附上《重大村务决策档案》以及村“两委”班子廉政、安全承诺书。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研究确认。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九条 项目施工。项目实施小组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施工方式主要是材料采购采取询价方式,劳务采取投工投劳或包“清工”等方式,机械采取租赁或包工时等方式。项目办跟踪指导服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关。
第十条 实施过程公示。项目实施小组要对项目投资额、资金来源、工期、材料清单、资金使用、参与人员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没有公示的工程费用不予入账。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领导小组牵头,乡镇(办事处)纪(工)委、村监会同时参加验收,验收组出具验收意见,同时对核准单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项目决算与资金拨付。工程竣工后项目实施小组要及时向村经济合作社报告资金结算(决算)情况,项目办做好业务指导。支付凭据必须符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3)。
第十三条 资料归档。项目实施村要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审批、施工原始记录、相关会议记录、公示情况记录等所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并报送项目办存档。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村级工程村民建”工作列入当年乡镇(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领导小组要对项目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乡镇(办事处)纪(工)委要对“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的实施程序、廉政承诺和安全承诺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程序规范。项目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村“村级工程村民建”实施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政府性补助项目;国家公职人员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在“村级工程村民建”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审批擅自实施的;
(二)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
(三)审批、决策程序弄虚作假的;
(四)违反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相关规定,假借“村级工程村民建”名义,实际由村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实施,或村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提供或出售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
(五)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六)项目实际结算金额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
(七)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群众反映强烈,引发到区级以上群体上访的。
乡镇(街道办事处)当年出现三个及以上“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实施不规范的,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暂停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审批表
2.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资金拨付审批表
3.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财务报账流程
4.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模式使用表(参考)
附件1
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审批表
建设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
建设主要内容 | |||
资金来源 | 预算资金(万元) | ||
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 |
经办人签字: 项目办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确认意见 |
乡镇长(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项目确认前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通过,并附上重大村务决策档案、村两委干部廉政承诺书。
附件2
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资金拨付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主要内容 | ||||
资金来源 | 预算金额 | |||
本次申请 付款金额 | 大写: | |||
小写: | ||||
本期申请为 第( )次付款 | 累计已付金额
| 本期申请付款金额
| ||
村经济合作社意见(盖章) |
村监会主任: 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办事处)项目办意见(盖章)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办事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意见(盖章)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附件3:
财务报账流程
第一条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项目建设原因需预支付劳务工资或原材料采购费用的,需提供:
(一)“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
(二)《衢江区 乡镇(办事处)重大村务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档案》决策报告
(三)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审批表
(四)村两委干部签署廉洁自律和施工安全承诺书
(五)“村级工程村民建”工资费用清单或“村级工程村民建”原材料采购清单及税务统一发票
注意:工程项目验收前支付的工资费用或原材料费用不能超过预算核定金额的70%。
第二条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通过项目验收后,支付相关费用需提供:
(一)“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
(二)《衢江区 乡镇(办事处)重大村务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档案》决策报告
(三)衢江区“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审批表(《衢江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意见表》)
(四)村两委干部签署廉洁自律和施工安全承诺书
(五)“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验收表
(六)“村级工程村民建”工资费用清单
(七)“村级工程村民建”原材料采购清单、合同及税务统一发票
(八)“村级工程村民建”核准单
第三条 资料归档。各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各乡镇(办事处)项目办要建立档案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核查。
附件4
衢 江 区
村级工程村民建模式
实 用 表
(参考)
村级工程村民建公示
项目名称 | ||
内 容 | 投资额 | |
资金来源 | ||
建设时间 | ||
负责人 | ||
采购员 | ||
验收人 | ||
安全员 | ||
监理员 | ||
计工员 | ||
公示时间 |
村级工程村民建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验收评语 | |||
参加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建议 |
村级工程村民建工资及费用清单
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额 | 经手人 |
备注 | 工资、技术服务、机械及设备费用 |
村级工程村民建原材料采购清单
名称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额 | 经手人 |
村级工程村民建核准单
项目名称 | |
资金来源 | |
资金总额 | |
原材料支出 | |
工资支出 | |
技术服务费支出 | |
机械设备提货支出 | |
审核、报销 |
村监会初核(签字):
项目办复核(签字):
“三资办”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