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太真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太真乡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太真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太真乡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太真乡共富大搬迁 | 太真乡人民政府 | 太真乡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衢州市衢江区“共富大搬迁”农民集聚转化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 2025年12月底 |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