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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30 09:49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盘大妹: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撤销衢江区峡川镇人民政府于2003年9月22日办理的你与刘樟木结婚登记行为,注销结婚证。

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公告送达《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听证的权利。

请及时到衢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衢江区民政局拟撤销婚姻登记告知书》,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满即视为送达。

 

衢江区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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