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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
发布日期:2025-06-25 17:37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2025年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5年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精神,现将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同时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供与报名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要求的顺序排列。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请递补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25年6月26日9:00-16:00,携相关材料到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府前路6号衢江区政府大楼四楼)0419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1.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1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岗位内排名

 

1

高中/中职数学(在编)

赵丽丽

25221121501

68.63

4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2

高中历史(在编)

游梦辉

25221133514

73.47

4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3

初中数学(在编)

王怡

25221151804

77.84

7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4

初中社政(地理方向)(在编)

袁珍

25221160126

76.26

7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5

小学语文(在编)

郑行艺

25221172909

84.65

4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6

中小学语文(编外)

朱湘湘

25221142713

82.9

11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7

中小学语文(编外)

郑雅利

25221173221

82.52

12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8

中小学语文(编外)

雷静莹

25221142407

81.68

13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9

中小学数学(编外)

林梦琼

25221151613

65.13

11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0

中小学数学(编外)

郑彬彬

25221151524

64.71

12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1

中小学数学(编外)

张梦婷

25221151525

64.66

13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2

中小学数学(编外)

汪垚涛

25221151714

64.36

14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3

中小学数学(编外)

朱玉龙

25221151615

61.81

15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4

中小学英语(编外)

胡杨姣

25231233303

82.51

11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5

初中社政(编外)

汪依柠

25221160128

62.03

11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6

初中社政(编外)

郑婷婷

25231243511

60.35

12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4

幼儿园(编外)

舒宁慧

25231251010

75.66

31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8

幼儿园(编外)

余晴

25231251107

75.55

32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19

幼儿园(编外)

郑珊珊

25221190313

75.55

32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20

幼儿园(编外)

吕晓倩

25231251323

75.33

34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21

幼儿园(编外)

周妍秀

25221190804

75.13

35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22

幼儿园(编外)

付思绮

25231251317

75.12

36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23

幼儿园(编外)

毛水琴

25231251313

74.96

37

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附件2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依次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要求原件和复印件相互对应并分别排放资格后原件返还,留复印件。

1.网报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3.户口复印件须有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或户籍证明。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衢江区社保缴纳记录或配偶户籍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衢江区的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证明,或配偶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不能提供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不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

7.合格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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