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衢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1 09:51
信息来源:衢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有关服务业企业:
为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更好服务企业,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江区政发〔2020〕23号)、《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衢江区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 2020年度衢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衢江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
2.符合《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等文件的有关条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凭证
1.2020年度衢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证明材料(根据申报内容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纳税凭证应为2020年度实际入库税额)。
以上凭证通过政企通平台上传申报(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0日。
三、审核兑现
(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奖励资金经区政府审定后通过“政企通”平台兑现。
(二)申报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追回奖励资金。
附件:1.2020年度衢江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表.docx
衢州市衢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3日
(联系方式:区发改局0451办公室,咨询电话:3838150)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