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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16/2018-46167 | 组配分类: | 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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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机构全称: |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 |
机构简称: | 区文化馆 |
机构地址: | 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8号 |
机构职能: |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机构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为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第三条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区级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 (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文艺创作。 (三)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业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基层文化馆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队的辅导和培训。 (五)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对外交流合作。 (六)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七)完成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事业编制12名。设馆长1名(正股级),副馆长2名(副股级)。 第五条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补助。第六条衢州市衢江区文化馆的党的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管理。衢州衢江区文化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资产财务管理及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 |
办公时间: | 8:30-17:30 |
公开电话: | 0570-2295309 |
机构负责人: | 章智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