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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16/2018-46169 | 组配分类: | 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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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机构全称: | 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 |
机构简称: | 区图书馆 |
机构地址: | 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398号衢江东方广场四楼衢江区图书馆 |
机构职能: | 附件4 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机构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为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第三条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贯彻落 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包括电子版本)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和 利用,开展特色资源数字化工作。 (二)提供面向公众的文化传播、社会教育和文创产品开发等公共图书服 务。 (三)承担全区特色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建设工作。 (四)承担全区公共图书馆、分馆、基层流通点、南孔书屋等业务指导。承 担全区域图书馆通借通还等业务联盟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区域图书馆业务规 范制定、人才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区域公共图书馆资源整合和服务提升的统筹 工作。 (五)完成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事业编制4名。设馆长1名(正股级),副馆长1名 (副股级)。 第五条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补助。第六条衢州市衢 江区图书馆的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资产财务等由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 游体育局统一管理。衢州市衢江区图书馆负责业务运行事宜,不得承担行政职 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 |
办公时间: | 周一休馆 ,周二—周日9:00—17:00(疫情期间) |
公开电话: | 0570-2291503 |
机构负责人: | 吴燕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