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机构简称: | 区府办 |
机构职能: |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衢州市衢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 (七)负责全国、省、市和区人大、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区金融产业发展;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全区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大力推进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区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等工作。 (十)协助区政府开展全区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电子政务发展、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信息化(除“两化融合”外)管理职责。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两化融合和电子信息制造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两化融合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等工业信息化及制造业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审核政府系统全区性会议,承担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财物和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经费工作。负责协助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 (二)文电科。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区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材料印发工作。 (三)调研综合科。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综合性材料和区长讲话的起草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办理区长指示的传达、落实及情况反馈;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和撰写有关综合性材料。 (四)综合一科。负责常务副区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金融工作管理的行政职责。 (五)综合二科。负责分管区政府领导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区大数据发展管理的行政职责。 (六)综合三至七科。负责分管区政府领导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七)信息科。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组织指导全区政务信息业务工作。负责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 (八)督查室。负责做好政府系统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落实情况督查;负责区长批示、交办事项落实;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督查;负责区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民生实事计划编制和督查落实;做好年度相关考核工作。 (九)政务公开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具体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组织编制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承担区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承担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区政府研究室。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做好调查研究的相关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加强与市及其他县市区等方面研究力量的联系,收集和编辑有关资料,负责有关调查研究刊物的编辑工作;结合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全体会议报告等重要报告和文件。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7名;股级职数15名。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
机构地址: | 衢江区府前路6号 |
邮政编码: | 324022 |
公开电话: | 0570-3832381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