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内设科室 下属单位
机构全称: 衢江区教育局职能
机构简称: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衢州市衢江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政策意见、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事务。区教育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区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五)负责全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高中学校、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七)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拟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和落实全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制定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会同其他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单位)教师招聘、调配、职务评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学校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相关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区委关于建设“清廉衢江”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第五条  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和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对外宣传交流、政务公开、信访维稳、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后勤、综合考核、督考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有关教育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牵头全区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报告起草。组织起草教育年度计划、工作报告、会议讲话等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承担局机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督促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政策,负责局管干部的选拔任用、日常管理、培训、交流、考核等工作,负责局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检查下属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公务员年报、党员干部年报工作。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和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编制工作,负责核定各中小学教师编制。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与改革、工资待遇保障、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表彰奖励、考核奖惩、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人事档案等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交流及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牵头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人事、工资年报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牵头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承担全区学校(单位)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财会制度建设和教育基建项目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基建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指导教育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房改公积金等业务。牵头教育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做好各类教育基金会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教育经费的统计年报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学、招生、教材管理,推进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民族教育和征兵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生学籍工作。牵头学生资助管理。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幼职成教科。统筹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幼儿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幼儿园办学审批工作;负责幼儿园的教学、招生、学籍管理。协同开展幼儿教育科研和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幼儿教育资助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工作。

统筹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城乡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工作。负责职业高中的教学、招生、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终身教育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资助工作。

统筹负责全区中小学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审批、日常管理和整治工作。规范培训机构教材使用和管理,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

(六)教育督导室。拟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牵头负责下属学校(单位)的考核工作。牵头负责下属学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校园安全科。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和负责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管理问题的调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消防、食品卫生、交通、防溺水、师生集体活动、反恐等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第六条  区教育局设下列下属事业单位:

(一)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承担教育技术理论和应用研究,为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有关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支持。

2.承担全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政府数字化转型、数字治理、网络安全及电子政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3.负责全区教育技术业务指导,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应用。承担区域、学校教育技术发展评估和绩效评价。做好教育系统项目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全区特色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承担教学仪器、教具学具、信息技术装备、数字教育资源及电子音像教材等应用推广工作。

5.承担各类教育技术和信息化相关培训。承担区域、学校教育信息化规划、项目建设等技术咨询服务。

6.组织教育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推进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承担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各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推广与普及人工智能教育。

7.协助做好教育基建等项目建设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8.完成衢江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衢州市衢江区教育考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国家、省、市和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2.负责组织全区普通高校、高中招生的报名、体检、政审、组档和飞行学员招生等工作;配合做好高校、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3.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其他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4.负责自学考试及各类非学历证书的发放。

5.指导全区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区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6.承担有关试卷的接送和保管等工作。

7.完成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按照区教育局党委和上级工会要求,配合党组织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依法执教意识。

2.制定部署区教育工会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基层教育工会开展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和正当权益,做好教职工疗休养、生日节假日慰问等工作。

3.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工作,指导基层教育工会组织配合党政做好教师队伍建设。

4.指导基层教育工会换届改选和工会干部的审核发文工作,推进基层教育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民办学校工会的创建和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和劳动竞赛;配合做好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6.指导并监督基层教育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完成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衢州市衢江区教师进修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学科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从事以基础教育为重点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负责全区学校教育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落实省定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指导全区学校的学科教学实践和研究。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和评审,负责教研课题管理和评审,培育和推广教学研究成果。

4.承担全区学科教师、校长(园长)培训,服务教师、校长(园长)专业成长。制定全区教师、校长(园长)培训规划,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认定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校长(园长)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5.承担全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6.负责名师工作室、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完成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衢江区府前路6号
邮政编码: 324022
Email地址: qjqjyj2023@163.com
公开电话: 0570-383891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莹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饶俊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党委委员、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韩俊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委员会委员、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陆忠正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委员会党委书记、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局长

李燕琴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锋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委员会委员、衢州三中党总支书记

兰以俊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责任人 公开电话
校园安全科 方红忠 0570-3838901
计划财务科 吴雅莹 0570-3838891
幼职成教科 陈建设 0570-3838956
基础教育科 吴登峰 0570-3838909
计划财务科 吴雅莹 0570-3838891
校园安全科 阮孝林 0570-3838901
纪检组 徐永红
教育工会 严如清 0570-2830051
办公室 宋俊琦 0570-3838892
组织人事科 吴明杨 0570-3838580
教育督导室 阮礼安 0570-3838897
管理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 联系方式
教育发展中心 胡飞 0570-3838903
教育考试中心 韩俊 0570-3838915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工会 张有明 0570-3838915
衢江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 罗立三 0570-875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