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内设科室 下属单位
机构全称: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机构简称: 区司法局
机构职能:

区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与协调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或规范性文件征求区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责任。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督促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建设、统计、文印、收发、人事、财务、审计、国资、后勤、党建、队伍建设、争先创优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搜集应对工作。承担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2.政府法律事务科。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措施,负责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指导督促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工作。承办上级立法、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区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协调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复议应诉科。承担区行政复议局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立案登记、法律文书核稿。承办以区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办理区政府各部门承办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区政府、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被告案件、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调研、分析、报告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情况。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行政执法职责梳理工作。指导解决全区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

4.社区矫正管理科(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和检查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和司法所队伍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7.律师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负责信访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协调、组织辖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十)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区合法性审查中心,核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科长级),副主任1名(正股级);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和审查科,内设机构股级职数2名(副股级)。


机构地址: 衢江区行政中心主楼12楼
邮政编码: 324000
Email地址: qjqsfj@qjq.gov.cn
公开电话: 0570-3838055
监督电话: 0570-1234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郑向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金义 3838925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广武

副局长

应静颖

衢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衢江区行政复议局局长(兼)

刘峰

衢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合法性审查中心主任。

刘婷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责任人 公开电话
办公室(政工科) 郑向东(徐瑛) 0570-3838055(3838923)
复议应诉科 应静颖 3838069
政府法律事务科 朱礼洪 3838032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朱月霞 8878148
社区矫正管理科 袁中心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游利生 0570-3838048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徐燕华 5070-3838052
律师管理科 项奇 5070-383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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